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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时间:2018-12-29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渝府〔2018〕43号

 

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人民政府,重庆市西部水资源开发公司:

你们关于审批《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二、原则同意可研阶段审查确定的工程建设征地及影响范围。

三、同意实物调查成果。工程建设永久征地总面积2935亩,其中国有土地185亩、集体土地2750亩。集体土地包括:耕地1308亩、园地158亩、林地1036亩、草地91亩、宅地45亩、交通运输用地31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1亩。永久征地涉及搬迁人口109户342人,拆迁房屋19338平方米;影响专项设施包括:交通设施5公里,电力设施线路7公里,管道设施线路16公里,通讯及广电设施线路7公里,文物古迹20处。

工程建设临时征用土地面积约19029亩,临时征用土地涉及搬迁人口123户388人,拆迁房屋25365平方米;影响专项设施包括:与铁路交叉10处、高速路交叉19处,其他交通设施35公里,电力设施线路97公里,管道设施线路58公里,通讯及广电设施线路38公里,矿产压覆2处。下阶段进一步复核工程建设临时征用土地面积。

四、同意移民安置采取农业安置和征地基本养老保险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以及安置标准和安置去向。下阶段在进一步征求移民意愿基础上,落实移民安置方案。

五、同意生产安置人口和搬迁安置人口计算方法、成果,规划水平年农村移民生产安置人口828人、规划水平年搬迁安置人口731人。下阶段进一步复核生产安置人口和搬迁安置人口。

六、同意补偿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13〕58号)及工程建设所涉区相关配套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

七、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减少工程建设用地规模、临时占地面积和移民数量,有效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

八、按照大中型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管理体制,由工程建设所涉区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的组织实施。

请你们按照批准的规划大纲,尽快编制完成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送市水利局审核。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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