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2014〕6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重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2014―2030)的批复
武隆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批〈重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送审稿)的请示》(武隆府文〔2014〕31号)收悉。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规划》)。
二、重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范围为原仙女山组团及周边懒坝、和尚岩、印象武隆、梦幻谷―仙女湖、仙女山机场服务区、双河乡等区域,规划面积70.6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16.36平方公里。
三、重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空间布局为“一心、一环、多组团”。“一心”:仙女山度假区核心区,依托仙女山城镇规划区现状及规划项目形成度假区核心区,规划面积38.2平方公里。“一环”:根据各组团布局形成串联各个组团的度假休闲旅游环线。“多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重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2014―2030)的批复
武隆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批〈重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送审稿)的请示》(武隆府文〔2014〕31号)收悉。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规划》)。
二、重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范围为原仙女山组团及周边懒坝、和尚岩、印象武隆、梦幻谷―仙女湖、仙女山机场服务区、双河乡等区域,规划面积70.6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16.36平方公里。
三、重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空间布局为“一心、一环、多组团”。“一心”:仙女山度假区核心区,依托仙女山城镇规划区现状及规划项目形成度假区核心区,规划面积38.2平方公里。“一环”:根据各组团布局形成串联各个组团的度假休闲旅游环线。“多组
团”:懒坝组团,以文化艺术为灵魂,主要功能性项目为核心,规划面积13.6平方公里;七彩阳光组团,打造由七大主题阳光童年驿站共同构成的儿童娱乐中心,规划面积9.15平方公里;龙堡塘组团,打造规模化、国际化、信息化的绿色生态健康养护中心,规划面积0.5平方公里;印象武隆组团,打造成为在全国范围内差异化的、有特色的、与众不同的体验式文化休闲小镇,规划面积0.75平方公里;梦幻谷组团,打造成为集体育旅游、休闲度假、民俗旅游于一体的生态性、康体性、娱乐性、大众性、专业性国际户外休闲旅游目的地,规划面积5.4平方公里;双河乡组团,打造专业为老人、家庭量身定制的集健康养生、文化娱乐、居家养老于一体的CCRC社区,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机场服务组团,建设综合性游客旅游服务中心,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
四、重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定位为:近期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内顶级的山地型旅游度假目的地;远期建设成为世界知名的国际旅游度假区。
五、重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土地按用途划分为:居住用地282.1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7.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1.6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70.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4.3%;旅游设施用地834.9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5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27.1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3.9%;公用设施用地18.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1%;绿地与广场用地161.4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9.8%。
六、认真做好《规划》实施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度假区开发建设。《规划》要与武隆县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机衔接,确保规划的统一性。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开发,以旅游设施、旅游房地产为主,不得搞“小产权房”等违规开发,不得建设高尔夫球场等成本高、浪费大的项目,不得突破规划范围。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度假区开发应注重对生态环境和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增加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措施。三是度假区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等基础设施可由政府平台公司或通过PPP模式选择有实力的业主进行统一建设。要以市场为基础,改革探索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五是对旅游度假区周边利用自住房参与旅游服务的,要统一接待标准,注重房屋安全,防止无序经营。
七、《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需调整,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
四、重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定位为:近期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内顶级的山地型旅游度假目的地;远期建设成为世界知名的国际旅游度假区。
五、重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土地按用途划分为:居住用地282.1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7.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1.6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70.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4.3%;旅游设施用地834.9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5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27.1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3.9%;公用设施用地18.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1%;绿地与广场用地161.4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9.8%。
六、认真做好《规划》实施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度假区开发建设。《规划》要与武隆县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机衔接,确保规划的统一性。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开发,以旅游设施、旅游房地产为主,不得搞“小产权房”等违规开发,不得建设高尔夫球场等成本高、浪费大的项目,不得突破规划范围。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度假区开发应注重对生态环境和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增加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措施。三是度假区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等基础设施可由政府平台公司或通过PPP模式选择有实力的业主进行统一建设。要以市场为基础,改革探索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五是对旅游度假区周边利用自住房参与旅游服务的,要统一接待标准,注重房屋安全,防止无序经营。
七、《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需调整,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