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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黄水民俗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的批复

时间:2018-12-29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渝府〔2014〕6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黄水民俗生态旅游度假区
总体规划(2014―2030)的批复

石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定〈重庆黄水民俗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送审稿)的请示》(石柱府文〔2014〕117号)收悉。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黄水民俗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规划》)。
二、重庆黄水民俗生态旅游度假区范围为黄水镇、冷水镇、悦崃镇、鱼池镇、枫木乡、太阳湖6个组团,总规划面积73.53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25.24平方公里。
三、重庆黄水民俗生态旅游度假区空间布局为一轴牵引、两环相扣、中心集聚、五镇联动的模式。一轴:鱼池―黄水土家生态文化景观廊道发展轴线。两环:冷水―枫木―黄水东部荷香溪谷漫游环线、黄水―悦崃―鱼池西部森林田园漫游环线。中心:黄水森林小镇。五镇:冷水温泉小镇、悦崃土家小镇、鱼池活力小

镇、枫木漫动小镇、太阳湖水云小镇。
四、重庆黄水民俗生态旅游度假区定位为:以“风情土家.清爽黄水”主题形象,建成中国著名和国际知名的山地民俗生态旅游度假区。
五、重庆黄水民俗生态旅游度假区土地按用途划分为:已规划城镇建设用地125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7.0%;新增旅游设施用地127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7.3%;游赏用地96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3.1%;乡村居民点用地9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2%;绿化用地106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4.5%;道路用地6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9%。
六、认真做好《规划》实施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度假区开发建设。《规划》应与石柱县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机衔接,确保规划的统一性。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开发,以旅游设施、旅游房地产为主,不得搞“小产权房”等违规开发,不得建设高尔夫球场等成本高、浪费大的项目,不得突破规划范围。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度假区开发应与风景名胜区有机衔接,注重对生态环境和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增加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措施。三是度假区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等基础设施可由政府平台公司或通过PPP模式选择有实力的业主进行统一建设。要以市场为基础,改革探索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五是对度假区周边利用自住房参与旅游服务的,要统一接待标准,注重房屋安全,防止无序经营。
七、《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需调整,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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