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间:20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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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2011〕6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南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南岸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南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南岸府文〔2009〕1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区是重庆市中央商务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庆主城东进南拓的战略枢纽,是重庆市经济、贸易、金融、信息、科研、旅游副中心,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土地生态环境较脆弱,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和协调生态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优化农用地结构。充分发挥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生态功能,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稳定数量,提高质量,优化布局。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6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00公顷。依托“山城花冠”、“生态南岸、花园城市”的建设,结合都市生态农业发展,扩大优质园地和花卉苗木园地。加快实施森林工程,稳步扩大林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加快旧城和城中村改造,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护城乡非建设用地空间,强化土地立体开发利用,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在确保南坪―弹子石组团、茶园新城区的城市建设和经开区拓展区发展用地及全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的基础上,引导城镇用地理性增长,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统筹城乡发展。到2020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480公顷以内。
五、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城市核心区,要以内涵挖潜为重点,大力推进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保障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制造业的建设用地需求;全面改善城区绿化,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城市扩展区,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工业用地结构布局,引导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生态保障区,要以生态保护为主,组织实施森林植被恢复、森林后备资源培育,严禁城市建设行为对其生态环境的破坏。旅游休闲观光区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占用,满足现代园林、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现代农业区,要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特色生态旅游业,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改善城镇基础设施条件。
六、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七、严格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你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若需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