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
吉林省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
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吉政明电〔2018〕22号
为做好吉林省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前期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吉林省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由温德河干流及其四间河、巴虎河、西阳河等三条支流的堤防(护岸)组成,温德河堤防(护岸)途经永吉县口前镇的镇西村、河北社区、口前村、乃字街村和河东村,河道治理长度为10.83公里。四间河堤防(护岸)途经永吉县口前镇的下达村和河东社区,河道治理长度为4.60公里。巴虎河堤防(护岸)途经永吉县口前镇乃字街村和巴虎村,河道治理长度为4.70公里。西阳河堤防(护岸)途经永吉县口前镇阿拉街村和镇西村,河道治理长度为3.30公里。
该工程于温得河与西阳河交汇处至下游永吉县县政府段为开山段,征占地范围为两岸堤防背水坡堤脚线向堤内外延200米范围内。其他段堤防(护岸)占地范围为两岸堤防(护岸)背水坡堤脚线向堤内外延20米范围内。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吉林省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禁止擅自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设施,禁止新栽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相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办理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的有关证照。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区域内新迁入的人口不享有相关补偿政策。相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