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吉林省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和
“无籍房”问题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18〕16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和“无籍房”问题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和“无籍房”问题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侯淅珉 副省长
副 组 长:邱 鹏 省政府副秘书长
兰宏良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孙众志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成 员:王 萍 省监委委员
吕洪民 省法院副院长
张书华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武胜国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书记
陈雨点 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万春江 省信访局副局长
刘日昊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培柱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 伟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
张宝政 省财政厅副厅长
孙 铁 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副厅长
张永林 省农委副主任
孙光芝 省林业厅副厅长
张 宏 省质监局副局长
徐玉成 省人防办副主任
厉 刃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王纪楠 省税务局副巡视员
孙维仁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副行长
赵 丹 吉林银监局副局长
张兆义 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
于永辉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
周艾辉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问题推进组和解决“无籍房”问题推进组。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问题推进组组长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孙众志兼任,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解决“无籍房”问题推进组组长由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兰宏良兼任,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