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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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
四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房屋征收工作平稳开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征收主体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作为其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体,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工作;市政府委托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其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
1. 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2. 履行从房屋征收项目合法性审查到征收结束的全部程序;
3. 与被征收人商谈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4. 对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被征收人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5. 履行因房屋征收而引起的一切诉讼的应诉职责;
6. 组织区属相关部门对征收工作进行复核;
7. 对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征收项目、拆迁结转项目统一征收、拆迁,全面监管,严格按照政策,统一标准,负责组织征收、拆迁;
8. 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的其他职责;
9. 东南新城所有国有土地上的征收项目,属铁东区辖区内的,由铁东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征收。
(二)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 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2. 履行从房屋征收项目合法性审查到征收结束的全部程序;
3. 与被征收人商谈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4. 履行市政府征收补偿决定的职责;
5. 组织下属相关部门对征收工作进行复核;
6. 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的其他职责;
7. 东南新城所有国有土地上的征收项目,属四平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由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征收。
(三)市政府办
负责房屋征收过程中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
(四)市委政法委
指导、督促司法部门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指导督促房屋征收部门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五)市住建局
负责下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和征收任务,起草相关征收政策,对房屋征收与补偿进行监督指导,对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进行拨付、使用和监管,对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权属证照进行认定,对安置房建设进行监管,组织回迁安置工作。
(六)市规划局
负责出具征收地块规划条件,对国有建设用地征收地块范围内未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
(七)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土地权属及证照的认定工作,制定和解释土地评估工作相关政策,出具征收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意见。
(八)市中级法院
负责有关征收与补偿案件的审理工作,强制执行的审查和监督工作。
(九)市法制办
负责征收补偿安置中有关涉法争议的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征收过程中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办理征收补偿中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
(十)市发改委
负责项目立项,出具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审查意见。
(十一)市财政局
负责征收资金筹集,及时核拨征收资金,保证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市审计局
负责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三)市公安局
负责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开展调查和处理,保障征收工作依法正常进行。
(十四)市信访局
负责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上访案件的接待、处理和矛盾化解,保障征收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十五)市民政局
负责监督指导困难户、低保户的认定工作以及相关帮扶工作。
(十六)市司法局
负责征收各有关环节的公证工作,强制执行现场公证、物品证据保全的办理工作,提供法律援助工作。
(十七)市人社局
负责对征收工作中涉及企业人员工资补偿的核定等工作。
(十八)市监察局
负责对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十九)市税务、工商部门
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查处征收与补偿工作中涉及的被征收单位及个人违法、违规、偷税漏税、非法经营行为。
(二十)市卫生局
负责征收区域内相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及强制执行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
(二十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对征收区域内有关单位的食品药品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查处。
(二十二)市委宣传部、各新闻单位
负责开展宣传工作,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强制执行工作实行全程跟踪报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十三)市农委
负责征收项目农作物、附属物的认定工作。
(二十四)市环保局
负责对征收区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查处。
(二十五)市工信局
负责对征收区域内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六)市质监局
负责征收区域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检验和监督抽查工作。
(二十七)市残联
负责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被征收人出具有关审查意见。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辖区相应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
三、现阶段征收任务
(一)铁东区负责项目共35个,其中19个进入调查阶段项目,9个正在征收项目(1个本年度征收项目、8个跨年度征收项目),7个拆迁结转项目。
1. 19个进入调查阶段项目分别为9#地、9#-8地、12#地、18#-3地、18#-4地、26#-4地、二经街(南四纬路至紫气大路)、三经街(南四纬路至紫气大路)、七经街(南四纬路至紫气大路)、北一纬路(十一经街至东山大街)、重工路(重工路至烟厂路)、南四经街(紫气大路至六孔桥路)、南七经街(紫气大路至南六纬路)、六孔桥路(一经街至平东大街)、九经街(北一纬路至北二纬路)、南六纬路(南四经街至平东大街)、北河路环岛、东山大街环岛、六孔桥路环岛。
2. 9个正在征收项目,其中:1个本年度征收项目为水源地32户,8个跨年度征收项目分别为6#-1-1地、6#-1-3地、24#-2地、18#-2地、25#-1地、25#-2地、紫气南街、水泥厂。
3. 7个拆迁结转项目分别为6#-4C地,6#-2地,8#-3地,6#-4地C1、C2地,26#-3地,9#-7地,26#-1、2地。
(二)铁西区负责项目共24个,其中8个进入调查阶段项目,8个正在征收项目(全部为跨年度征收项目),8个拆迁结转项目。
1. 8个进入调查阶段项目分别为207历史街区、草拉房、百货大楼地块、南昌路(南仁兴街至站前街)、站前街(南仁兴街至站前街)、仁兴街(人民路至光明路)、迎宾街(中央西路至紫气大路)、海丰大街与六孔桥路环岛。
2. 8个正在征收项目分别为30#-1-1地、30#-1-2地、迎宾街环岛、3#地、中心医院内科大楼、小莱茵河畔(含21#-3地)、1#-4地、青年街76#楼(爆炸楼)。
3. 8个拆迁结转项目分别为17#地、九洲商厦、金隅盛湾、大板楼地块、14#-1地、21#-6-2地、21#-1地、九洲与热力置换土地地块。
四平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