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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时间:2019-01-0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 辽源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有关单位: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三化”战略的重要举措。为解决我市农业基础设施脆弱,抵御洪涝、干旱、低温等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高产稳产农田比重较小等实际问题,挖掘农业增产增收潜力,实现粮食高产、稳产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力争利用3—5年左右时间,实现以抗旱、排涝等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得到明显增强,基本实现旱可灌、涝可排;以土地整治和复垦为主要内容的农田规划建设基本完成,耕地质量明显提高,耕地总量保持平衡;以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为重点的标准良田建设大力推进,使90%的中低产田达到良田标准;以推广设施农业为重点,加快棚室蔬菜(花卉)建设步伐,不断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二、建设任务

  (一)加强水利工程建设。

  1. 抓好抗旱水源工程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新建和维修一批小型蓄水、引水、提水等抗旱水源工程,千方百计增加抗旱水源,提高抗旱能力。

  2.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东丰、东辽两县要以小型农田重点县建设为契机,完成规划内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

  3. 切实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

  4. 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以黑土区、坡耕地及水土保持专项治理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山坡地、冲刷综合治理,采取修建谷坊、植树封沟等方式,防治水土流失。

  5. 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塘坝消险,防止冲毁农田,增强蓄水灌溉能力,为农业生产提供水源保障。

  6. 加快中小河流治理,采用修筑挡墙、石笼戗脚、河堤绿化等工程措施,防止中小河流冲兑耕地。

  7. 改造低洼易涝农田,修建排水沟,建设固定或非固定排水泵站等,通过排涝设施建设,提高低洼易涝农田的排涝抗涝能力。

  8. 加强灌区渠系建设,改善、改造灌区渠道和渠系建筑物,建设节水、高效农业。

  9. 抓好各类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重点做好影响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农业生产用水安全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二)开展土地整治。

  1.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基本农田进行整治,通过提高土壤肥力等措施,把中低产田改造成为高产田。

  2. 对河滩地进行土地复垦,增加耕地面积。

  3. 对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拆迁废弃地,实施土地复垦。

  (三)推广生物治涝和旱作农业节水技术。

  1. 实施以稻治涝。常年低洼易涝地块,引导农民改种水稻,根据当地水源条件,因地制宜,采取直流灌溉或打井灌溉等措施,大力发展水田生产。

  2. 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对农田实行免耕、少耕,减少土壤耕作环节,采取深松整地、垅侧栽培、秸秆粉碎还田等耕作措施,增加有机质、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以降低耕地水蚀、风蚀程度。

  3. 推广膜下滴灌技术。根据土壤质地和资金投入条件,对常年易发生干旱的地块,推广玉米覆膜+膜下滴灌栽培技术,实现节水节肥,增产增收。

  (四)发展设施农业。

  大力发展以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蔬菜(花卉)为重点的设施农业,落实好全省百万亩棚室蔬菜建设工程,提高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打造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名优品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区政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资金投入并组织实施建设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农业标准良田建设,抓好农业措施落实。

  水务部门:负责农业抗旱防涝水利设施建设,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增强防洪和蓄水灌溉能力;积极争取国家中小河流治理建设资金,加强小流域治理,防治水土流失;推广抗旱节水技术,加大抗旱、排涝设施建设力度,增强高产、稳产保障能力。

  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县区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划,负责土地整理、复垦等项工作。

  财政部门:充分利用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组织项目申报,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并保证项目规划、可研论证和项目建设等工作经费。

  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县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市直相关部门规划,组织做好有关项目的计划、可研论证及项目申报工作,努力争取省和国家的资金支持。

  (二)精心组织,紧密配合。各县区政府要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增强农业后劲、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立足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制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缜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各项规划建设目标落到实处。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当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抗旱排涝、节水灌溉、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和土地整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农业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努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要定期调度情况,及时掌握建设进度,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有分工、有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创新机制,增加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投入大、连续性强,必须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资金投入,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各县区要积极抓好项目可研、论证,项目计划主管部门要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项目管理,并组织好项目申报,力争国家和省给予更大的支持。各银行金融机构要从服务“三农”和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相应信贷支持,增加农业投入,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实现多元化投入。农户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要按照受益面承担相应的资金投入。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为确保完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要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要层层落实责任。总体目标要达到规划设计科学,工程技术达标,管理措施到位,建设质量合格。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县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予以表彰奖励。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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