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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2018年第1批次农民占用耕地建住宅用地的批复

时间:2019-01-0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辽源市2018年第1批次农民占用耕地建住宅用地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辽源市2018年第1批次农民占用耕地建住宅用地的请示》(辽国土发〔2018〕1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政府原则同意将东辽县渭津镇、云顶镇、白泉镇和东丰县东丰镇、拉拉河镇、大阳镇、南屯基镇、沙河镇和三合乡共计9个乡镇的村集体农用地0.4180公顷(其中耕地0.388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计入2018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呈报材料中确定的面积、位置及土地用途进行建设,并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统计备案。

  三、同意你局补充耕地方案,请落实好补充耕地及后期管护工作,严格做到占补平衡。

  此复。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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