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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02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完成好省住建厅下达给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彻底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程,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整农村危房改造指标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吉建联发〔2017〕71号)文件精神,我市印发了《通化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下达我市危房改造指标7233户。经各地进一步核查危房存量,现由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审批调整我市危房改造任务指标为8620户(详见《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吉建联发〔2018〕31号)。其中:二道江区1079户,通化县5014户,柳河县1945户,辉南县42户,集安市540户。
二、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各地要按照《吉林省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通化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方式,改造标准,技术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资金筹集及使用,传统民居、传统村落保护和风貌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社会宣传,绩效考评等各方面的政策落实和执行工作,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紧抓实。各地以《吉林省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基本技术要求(试行)》(吉建村〔2018〕18号)文件为依据,判定农村贫困户既有住房安全情况,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与验收全过程管理,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加快改造工作进度
各地要抓紧时间制定方案和工作措施,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到户,按照省厅规定时间开工、完工。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抵边行政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并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对2017年超出国家下达计划完成的4类重点对象要录入到2018年度。要求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并同步完成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
四、做好改造月报工作
省厅按月份对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各地要保证开工率。农村危房改造月进度表要准确、据实、及时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按照省厅要求,各县(市、区)在每月底最后一天11:00前将本地危房改造和农村厕所改造月进度表上报通化市城建局村镇科。
                                
附件: 8月份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排名表
  
 
                                 通化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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