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文件
海府〔2011〕157 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修改《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政府
投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图的通知》的决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十四届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图的通知》(海府办〔2009〕111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文件标题修改为《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征地工作流程图》的通知。
二、《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图》根据十四届市政府第86 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三、删除文件中的《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拆迁工作流程图》。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征地
工作流程图的通知
(2009 年4 月30 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海府办〔2009〕111 号文件发布 根据2012 年1 月11 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图的通知>的决定》(海府〔2011〕157 号)修正)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顺利推进项目征地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理顺申报审批流程,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征地工作流程图》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