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落实省整违办农村违建督查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06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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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落实省整违办农村违建
督查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落实省整违办农村违建督查意见的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落实省整违办农村违建督查意见的
整改方案
2017年12月27日至29日,省整违办督查组对我市农村违建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实地检查了我市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及重点村庄的拆违、控违、建房报建等情况,并提出了督查意见。结合我市当前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三亚市农村打违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构成如下:
组 长:鲍 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武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宏宁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孙 耿 海棠区政府区长
张华文 吉阳区政府区长
江雄标 天涯区政府区长
冯 强 崖州区政府区长
符儒敬 育才生态区管委会主任
黄海雄 市规划局局长
黎觉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富宅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 斌 市林业局局长
马育红 市水务局局长
徐 冰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清云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李清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对省整违办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摸排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和重点村庄的违法建筑,完善巡查管控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宣传报道,确保省整违办的督查意见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为我市完成农村违建整治工作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三、工作内容
逐项对照省整违办的督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细化任务分工。
督查意见(一):各区要把加强农村违建管控工作列为近期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重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
整改措施:各区要全面落实“基层组织+职能部门”的同责共管机制,制定细化性实施方案,明确居(村)委会的巡查报告职责和区城管局的巡查管控职责,建立奖惩机制,形成控违合力。
整改期限:2018年2月14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督查意见(二):要突出重点,对交通干道沿线、明显侵占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敏感区域以及严重违反土地、林业、环保等领域法规的农村典型违法建筑、构筑物全面进行摸底排查,掌握违建底数和基本信息,并依法进行拆除。
整改措施:1.各区对辖区典型违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拆除计划,坚决依法拆除。
2.市水务局牵头排查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将情况及时函送属地区政府。
3.市林业局牵头排查规划林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将情况及时函送属地区政府。
整改期限: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督查意见(三):要加强管控,对农村在建房屋的报建手续进行排查。未取得报建手续的,必须坚决管控住,尽快依法处置。
整改措施:1.各区对辖区农村在建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取得报建手续的,由区城管局责令停工并实施管控,顶风抢建的依法拆除。经村委会、国土、规划等单位确认属于当地村民自建房且符合报建条件的,由村委会负责引导村民补办手续;属于一户多宅、外地人买地建房或不符合报建条件的,由区城管局依法拆除。对管控不到位、处置不得力的单位及个人,要追究责任。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各区在建房屋进行督查,发现未取得报建手续仍继续建设的,及时通知区城管局查处;对管控不力、拆除不及时、致使违建建成封顶的,要通知区政府限期拆除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整改期限: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督查意见(四):要周密制作工作方案,近期依法组织拆除一批典型的农村违建,发挥震慑作用。
整改措施:1.各区结合重点项目推进和棚户区改造,对重点村庄内的典型违建按照程序依法实施拆除,春节前全市拆违至少3万平方米。同时,要做好风险评估和屋内物品清理登记,完善相关执法案卷,确保依法、和谐拆违。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各区拆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查拆违数据,并对领导交办、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的典型违建进行督办。
整改期限:2018年2月14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督查意见(五):要完善政策,堵疏结合。既要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简化报建手续和流程,让群众报建更便利;同时,也要注意把好审批关,注意土地性质和用途,避免在耕地、林地、基本农田上安置居民点,防止这些报批的农村居民住宅将来成为新的历史问题。
整改措施:1.各区要完善建房管理办法,提高审批效率,并严格把好审批关,凡是不符合土地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坚决不予发放《乡村规划许可证》。
2.市规划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配合,研究因土地规划调整造成村民宅基地被划入基本农田、林地范围的问题,依法提出解决意见报市政府。
整改期限: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督查意见(六):通过执行农村居民住房报建制度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合理集中布局村民住房,提高农村风貌水平,避免新批建农村居民住房杂乱无序。
整改措施:1.各区要完善村庄规划,合理布局村民住房,严格控制新建民宅高度不得高于12米,并统一规划民宅样式及外观,突显农村特色。
2.市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指导各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好美丽乡村的村民住房布局,引导村民按照标准建房,管控好美丽乡村内的民宅风貌。
整改期限: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督查意见(七):要引导农村居民在在建住宅显眼位置做好农村居民住房报建手续公示,便于开展农村违建排查和进行批后监管。实地查看天涯区和吉阳区落实较好,崖州区和海棠区需要加强。
整改措施:1.各区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民建房立牌公示或统一安排村委会进行公示。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各区新建民宅立牌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各区反馈。
整改期限: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督查意见(八):要主动联系省内主流媒体,加强农村违建整治工作宣传报道,传递正能量,形成震慑力。
整改措施:1.各区开展集中拆违行动或打击典型违建,要主动联系省、市主流媒体进行报道,及时通过媒体宣传打违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收集各区打违动态,及时向省整违办报送。各区每月要以美篇或简报形式在市打违办微信群发布至少两次打违动态(包括拆违、控违情况,“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完善建房管理、加强农村宣传等方面的好做法等)。
整改期限: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部署,研究部署好整改工作,对照整改措施逐项细化分解责任到人,责任分解情况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要举一反三。各责任单位既要按时完成整改工作,还要分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更要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本单位打违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并纳入整改范围,统筹进行整改。
(三)要加强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整改情况。2018年4月上旬还将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全面了解督查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形成督查报告报市政府。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将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