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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06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根据《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三亚市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以海南省委提出的美丽乡村建设的“四个坚持”为总抓手,2018年,我市将继续遵循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的理念,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和发展全域旅游要求,积极整合政府资源,鼓励并引入社会资本,总结历年美丽乡村建设经验,扬长避短,高标准地推进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18年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元之年,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是三亚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工作之一。2018年,我市将结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十三五”期间百个美丽乡村(自然村)建设名录的通知》要求,加大力度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一)加快完成2017年示范村的建设任务。2017年分二批开展的共30个示范村(自然村)的建设任务,应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争取年度考核成绩优秀,力争进入省内先进示范村行列。
(二)依法依规如期推进2018年示范村的建设任务。根据《海南省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发展量化考核工作的通知》《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十三五”期间百个美丽乡村(自然村)建设名录的通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法依规如期推进2018年示范村的建设任务。
 1.参加年度省级考核的示范村。2018年计划开展31个示范村(自然村)的美丽乡村和两个农场连队(吉阳区南新居的十九队和二十队)的美丽农场建设任务,参加年度省级考核,力争进入全省优秀行列。具体为:
海棠区(3个村委会5个自然村),升昌村委会的升昌老村、公路旁村、白石岭村,营头村委会的旧市村,藤海社区;
吉阳区(3个村委会7个自然村和二个连队),大茅村委会的沙塘村、里田村、鹿田村,红花村委会的保庄村、保引村、翻园村,六盘村委会,南新居的十九队、二十队;
天涯区(4个村委会6个自然村),扎南村委会的岭曲村、抱土村,华丽村委会的布良村,西岛社区的(中村、西村)、梅村村委会的梅村;
崖州区(4个村委会7个自然村),长山村委会的长山村、村仔村,盐灶村委会的盐灶村,海棠村委会的海棠一、二、三村,梅西村委会的儋州村;
育才生态区(2个村委会6个自然村),雅林村委会的红岛一村、红岛二村、红光一村、红光二村,抱安村委会的南来村、保文村。
2.不参加年度省级考核的示范村。崖州区梅东村委会的梅东村、三更村委会的三更上村、三更中村、三更下村,三公里村委会的三公里村、望海村、太策村、凤上村等3个村委会8个自然村,于2018年底前完成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前期手续,2019年初开工建设,参加2019年度省级考核;
海棠区庄大村委会的大灶村,崖州区城西村委会的坝头村和港门片区美丽渔村等列入2018年建设计划,不参加省级考核。
(三)抓好重点示范村的产业引入、培育和发展工作。结合示范村的区位优势、地域特色、自然资源、民俗文化、现状特点、建设条件、产业优势等,积极引入企业、培育产业,因地制宜,做优做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互联网+”等产业,以共享农庄、乡村民宿、乡村美食等为抓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1.2018年重点抓好西岛社区和藤海社区美丽渔村,青塘村、北山村、中廖村、博后村、六盘村、大茅村、文门村、抱前村、抱龙村、南山村、抱古村、那会村、雅林村等15个美丽乡村的产业引入、培育和发展工作。
2.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的2018年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招商工作目标,全力做好2018年美丽乡村招商工作。具体目标分配比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各区实际提出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要求,各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责任主体。
市区级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参照《三亚市2017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执行,若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发生变动,则由继任者接替。同时,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新增了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统计局、三亚供电局等单位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具体如下:
(一)开展村庄精神文明建设,打造文明乡风。坚持党管农村工作,负责指导各区落实市委制定的农村(社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设置科学化、工作制度化、阵地标准化、活动特色化”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示范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示范村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注重吸收美丽乡村建设元素,结合示范村实际,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用老百姓闻乐见的方式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村民思想道德教育,开展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的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全国文明(健康)村”建设活动,2018年争创1-2个省级优秀基层党组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二)开展六大专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建设生态宜居乡村。通过开展“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田园水源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切实改变农村人畜混居的现象,加强美丽乡村示范村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加强“门前三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完善村庄建筑导则,加强农村建房报建管控及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加强农村大气污染及土壤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形成人人讲卫生、家家讲文明、村村有风景的生态宜居环境。责任单位:市园林环卫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爱卫办、市生态环保局、市规划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三)持续推进“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六大工程,抓好自然村通硬化路、窄路面拓宽、危桥改造和旅游资源的建设;加快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覆盖步伐,2018年底前各行政村全部实现50兆以上宽带接入能力,百村名录中的自然村全部实现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覆盖,为农村电商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加快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重点示范村电网实现入地,彻底解决农村电线乱搭乱拉现象;加快燃气管网、气点建设,积极推进燃气下乡进村,实现“气代柴薪”;全力推进农村水网、水利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彻底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实现美丽乡村示范村无危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三亚供电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四)开展丰富多彩乡村文娱活动,提升村庄文化素养。充分挖掘农村传统文化资源,开展农村文娱活动;通过送琼剧、送电影下乡或公益广告、乡村文化墙、主题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在农村落地生根,丰富农村业余生活,提升农民精神素质。定期选择一个示范村开展文娱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委、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五)开展乡村治理工作,建设“平安法治”乡村。建立健全乡村治理结构,全面推进村民议事制度,完善村规民约,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化基层法治实践,促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教恶势力和黄赌毒、盗拐骗,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参加年度考核的示范村必须无重大群体治安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六)大力推进产业引入、培育和发展,推动村庄经济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要求,结合村庄的自然资源、文化特色、区位优势等,因地制宜的策划、编制农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农村产业发展;在“多规合一”的成果下,结合全域旅游要求、整合并集约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引入企业,培育产业并支持发展产业。编制全域乡村旅游规划,做好乡村旅游发展策划、合理安排乡村旅游线路,做好乡村旅游发展的相关统计工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重点做好贫困村旅游产业扶贫工作,确保美丽乡村示范村实现无贫困户;开展村庄经济发展数据统计汇总工作,为下一步村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委、市农业局、市规划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会展局、市统计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附件: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表 
附件
 
 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表
主要成员单位 责任分工及年度任务
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负责编制本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整合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开展质量监督、组织竣工验收。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参照市有关部门的职责确定。
市委组织部 负责指导示范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市委宣传部 负责指导各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每年定期开展“美丽庭院”“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市委农工委 负责落实市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安排,牵头指导全市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引入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落实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安排,负责指导各区完成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落实建设资金,并指导各区规范使用,按月汇总各实施单位定期报送的资金实际用款信息,编制美丽乡村到位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报指挥部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指导各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可研、立项、初设的编制、审批工作,负责指导项目招投标工作
市园林环卫局 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推广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完成年度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市水务局 负责组织实施“清洁水源”专项治理中的乡村水体治理工作,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完成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安全饮水工程。
市农业局(含扶贫办) 负责组织实施“清洁田园”专项治理。作为牵头单位,与市水务局、市生态环保局共同指导各区解决示范村村庄粪污处理。配合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加快实施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整村巩固提升工程。
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负责指导各区组织实施“生态文化”建设工作中的文化广电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各区开展村庄文旅活动;定期举办乡村文旅活动。
市统计局 负责协调国家统计局三亚调查队,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统计工作,定期统计示范村村集体、村民收入等经济发展数据报指挥部。
市规划委 依据“多规合一”成果,负责指导各区编制、审批村庄建设规划,制定村庄规划实施办法和建房规划报建审批,加强村庄建设管理。
市商务会展局 负责指导、组织美丽乡村示范村招商活动。
市公安局 负责指导各区公安分局,做好美丽乡村民宿业等产业发展的安全、消防工作。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负责协调各运营商,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完成示范村通信、互联网覆盖工作。负责指导实施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市爱卫办 负责指导各区开展农村改厕和农村创文巩卫工作,按照美丽乡村年度建设计划,完成示范村卫生村、健康村的创建工作。
市生态环保局 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指导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
市旅游委 负责指导重点旅游景区周边和主要旅游线路沿线的特色村庄发展乡村旅游经济。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统筹实施乡村道路建设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指导各区开展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工作。
市综合行政
执法局
负责指导开展农村打违工作,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完成示范村无违建村庄创建工作。
市司法局 负责指导开展农村普法工作,争创平安法治村庄。
市民政局 负责指导各区建立村规民约,完善村民自治体系,指导实施低保制度。
市妇联 负责指导各区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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