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创建“无违建”示范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9-01-06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创建“无违建”示范点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为加强违法建筑源头防控,巩固拆违成果,进一步推进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任务目标
除去2016年和2017年创建成功的43个社区(行政村),全市剩余的106个社区(行政村、农场居)都要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至少成功创建3个“无违建活动优秀区”和76个“无违建社区(行政村)”。
(一)吉阳区。至少创建成功15个“无违建社区(行政村)”,力争创建“无违建活动优秀区”。
(二)天涯区。至少创建成功18个“无违建社区(行政村)”,力争创建“无违建活动优秀区”。
(三)崖州区。至少创建成功21个“无违建社区(行政村)”,并成功创建“无违建活动优秀区”。
(四)海棠区。至少创建成功15个“无违建社区(行政村)”,并成功创建“无违建活动优秀区”。
(五)育才生态区。至少创建成功7个“无违建社区(行政村)”,并成功创建“无违建活动优秀区”。
二、时间安排
(一)5月份,各区要制定本年度“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区主要领导要与创建示范点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农场居)签订责任书。
(二)6至10月,各创建点要按照创建标准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完成违建整治和资料准备工作。
(三)11月份,各区要按照市打违办《关于印发“无违建”示范点考核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打违〔2017〕1号)的要求,对创建点进行考核验收。
(四)12月份,市打违办要对创建点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市政府审议。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向各区反馈并报省整违办。
(五)明年1至2月份,省整违办抽查通过后,各区将“无违建社区(行政村)”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三、工作措施
(一)“无违建社区(行政村)”创建工作安排
按照“无违建社区(行政村)”11条标准,扎实开展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并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具体如下:
1.标准:无存量违建。
措施:对创建点的存量违建进行分类处置。一是以人为本。对(居)村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的、符合规划的房屋进行引导报建补办手续。二是打击典型违建。对抢建、土地来源不合法、涉嫌非法买卖土地、占用农用地、破坏林地、严重影响村庄规划等典型违建,依法实施拆除。
资料:存量违建台账;立案的违建需提供结案报告;拆除违建需提供现场记录;补办手续需提供相关报建手续。
说明:此标准若达不到则直接一票否决。
2.标准:无新增违建。
措施:加强巡查监管,对新增违建做到出土就控、抢建必拆;对村民自建房可进行引导报建,无法报建的依法拆除,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
资料:新增违建台账;立案的违建需提供结案报告;拆除违建需提供现场记录;补办手续需提供相关报建手续。
说明:此标准若达不到则直接一票否决。
3.标准:无整违重大事故。
措施: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拆违前做好风险评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做好违建内物品的处置,杜绝野蛮执法、暴力拆违现象,确保拆违行动不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说明:此标准若达不到则直接一票否决。考核组通过查阅新闻报道资料或走访群众了解情况。
4.标准:有健全的违建管控机制。
措施:建立网格化巡查队伍,日常巡查违法建筑到位,有巡查记录。制定违法建筑举报报告制度,有专门的上报违建登记表,居(村)委会和区城管局分别填写上报内容和核实处理内容。
资料:巡查管控制度;巡查队伍名单;居(村)委会和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中队)的巡查记录;违建举报报告制度;上报违建登记表。
说明:此标准若达不到则直接一票否决。
5.标准:有完备的建房保障体系。
措施: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编制村庄规划,出台居(村)民建房报建办法,做到居(村)民建房都依法报建,搭建的临时建筑都依法办理手续。
资料: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台账;村庄规划文本;居(村)民报建办法;居(村)民报建登记台账及报建手续;临时建筑台账及审批手续。
说明:此标准若达不到则直接一票否决。
6.标准:有创建工作方案。
措施:创建点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有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资料:创建工作方案。
7.标准:有创建工作机构。
措施:成立以居(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创建工作机构。
资料: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
8.标准:经常开会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措施:创建工作机构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有会议记录。
资料:会议记录(至少四份)。
9.标准:将“无违建”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或社区居民公约。
措施:将“无违建”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或社区居民公约,并以文件或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布,向居(村)民进行宣传。
资料:村规民约或社区居民公约;公布及宣传的照片。
10.标准:经常性宣传“无违建”工作。
措施:通过宣传栏、标语、横幅、海报、宣传手册、宣讲等方式宣传“无违建”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至少采取三种宣传方式。
资料:进行宣传的视频、相片、文件资料等佐证材料。
11.标准:群众普遍知晓“无违建”工作。
措施:通过开展宣传,让居(村)民普遍知晓建房必须报建,知道社区(村庄)正在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对我市整治违法建筑的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有一定的了解。
说明:考核组通过随机走访群众,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情况。
(二)“无违建活动优秀区”创建工作安排
按照“无违建活动优秀区”17条标准,扎实开展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并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具体如下:
1.区所辖9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建成“无违建社区(行政村)”,创建成功后保持新增违建零增长。
措施:扎实推进“无违建社区(行政村)”创建活动,确保9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通过市打违办的复核验收及省整违办的抽查备案。
资料:所辖“无违建社区(行政村)”的创建资料及考核验收资料;各年度新增违建统计表。
说明:此标准若达不到则直接一票否决。
2.区政府或管委会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村)建成“无违建社区(行政村)”。
措施:扎实推进“无违建社区(行政村)”创建活动,确保区政府或管委会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村)通过市打违办的复核验收及省整违办的抽查备案。
资料:区政府或管委会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村)的创建资料及考核验收资料。
说明:此标准若达不到则直接一票否决。
3.辖区范围内无因整违工作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
措施: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拆违前做好风险评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做好违建内物品的处置,杜绝野蛮执法、暴力拆违现象,确保拆违行动不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说明:此标准若达不到则直接一票否决。考核组通过查阅新闻报道资料或走访群众了解情况。
4.构建了全覆盖、网格化的违法建筑防控和整治工作机制。
措施:以社区(行政村)为网格,构建起“基层组织+执法部门”的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违建监督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有效处置违建举报案件,记录详实,有案必结。建立违建管控督查问责机制,对网格新增违建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情况,对管控不到位的网格人员严厉问责。建立新增违建打早打小工作机制,居(村)委会、综合执法、规划、国土、住建等单位各司其职,按照《三亚市违法建筑管控办法》和《三亚市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2018年工作计划》的要求对新增违建实施有效管控,依法坚决拆除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
资料:区网格化管理人员名单;各社区(行政村)的巡查记录(基层组织和执法部门各一份);区一级的违建监督举报机制,投诉电话、举报信箱;违建投诉案件处理清单(包括市12345热线交办、区投诉平台受理等渠道受理的案件);区一级的违建管控督查问责机制,督办单、督查通报等有效证明开展了督查的资料;有效证明落实了责任追究的资料;区一级打早打小工作机制,成立快速处置新增违建队伍的文件,打早打小的执法流程,进行停水、停电、查扣工具、查封现场的文书,打早打小的工作小结及现场记录。
说明:此标准若达不到则直接一票否决。投诉案件办结的标准包括:核实不属于违法建筑(有报建手续或规划部门的证明);依法拆除违建;补办手续;违建为存量并按程序做暂缓拆除处置。
5.有健全的规划。
措施:编制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做到有序衔接。编制社区(村庄)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对建设工程项目及居(村)民建房进行有效监管,对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及时查处到位。
资料:区土地利用规划;区城乡建设规划;区所辖社区(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说明;各社区(村庄)规划;查处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情况说明及清单。
说明:此标准若达不到则直接一票否决。
6.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
措施:出台文件,成立区政府、管委会领导为组长的“无违建活动优秀区”创建工作领导机构。
资料: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
7.经常性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措施:将“无违建”创建活动列为区政府、管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经常性开会部署研究。
资料:会议纪要(至少4份)。
8.制定创建工作方案。
措施:制定“无违建活动优秀区”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资料:创建工作方案。
9.召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措施:区政府、管委会召开“无违建活动优秀区”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资料:动员部署会现场图片说明。
10.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措施:将“无违建活动优秀区”创建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村(居)委会。
资料: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
11.落实创建工作经费。
措施:区统一保障创建工作经费,各项支出有明细说明。
资料:相关文件或财政资金支出凭证。
12.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措施:出台违建举报奖励、农村宅基地管理、村(居)民建房报建审批等配套政策。
资料:相关的配套政策(至少3项)。
13.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
措施:通过宣传栏、标语、横幅、海报、宣传手册、宣讲等方式宣传“无违建”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至少采取四种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深入报道创建工作,至少报道四次。通过开展宣传,让居(村)民普遍知晓建房必须报建,知道社区(村庄)正在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对我市整治违法建筑的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有一定的了解。
资料:进行宣传的视频、相片、文件资料等佐证材料。新闻媒体报道的佐证材料。
说明:考核组通过随机走访群众,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群众知晓率情况。
14.完成存量违建的分类处置。
措施:摸清辖区存量违建底数,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典型违建应拆尽拆,符合报建条件的给予补办报建手续。
资料:存量违建台账;分类处置的佐证材料。
说明:考核组采取查阅台账和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15.有效制止并处置新增违建
措施:全面禁止违法建设行为,对新增违建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处置,有效消减新增量。
资料:新增违建台账;有效消减新增量的佐证材料。
说明:考核组采取查阅台账和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16.科学做好拆后土地平整和规划利用工作。
措施:及时清运拆违后遗留的建筑垃圾,平整土地,对土地进行科学利用。
资料:土地平整利用台账。
说明:考核组采取查阅台账和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17.妥善办结违法建筑投诉举报件。
措施:建立违法建筑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做好违法建筑案件受理和处置工作,及时办理各类督办交办件并按要求反馈。
资料:违法建筑投诉举报件处置台账。
说明:考核组采取查阅台账和随机电话回访的方式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无违建”工作是巩固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成果,实现常态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区要提高认识,把“无违建”工作作为整治违法建筑的关键任务狠抓落实,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扎实有序地推进创建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区要把“无违建”工作同多规合一、美丽乡村建设、村民建房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充分发挥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规划协管员及网格员工作机制。凡是纳入美丽乡村创建点的行政村和自然村,必须扎实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区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村庄)宣传“无违建”工作内容,引导村民建房报建,公示报建手续;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栏或张贴宣传海报,让居(村)民耳濡目染,提升群众的知晓率。
(四)持续跟踪督查。市打违办要对“无违建”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区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要进行通报。各区要对创建点的工作进行督查,把“无违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居(村)委会考核的指标,建立奖惩机制,对未完成任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进行考核。各区要严格按照市打违办《关于印发“无违建”示范点考核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做好创建点的初审。市打违办考核组要严格执行考核纪律,坚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该一票否决的不能打折扣,分数不达标的不能加人情分,确保通过验收的“无违建社区(行政村)”经得起省里的抽查和媒体、群众的监督。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