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黑龙江干流堤防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占地范围:黑龙江干流堤防工程建设全长504.64公里,其中,新建堤防长度187.89公里、扩建堤防长度316.75公里。根据工程设计,新建堤防工程占地范围按设计轴线两侧各80米宽划定,扩建堤防工程占地范围按现状堤脚线向外两侧各50米宽划定。
(一)漠河县堤防:包括漠河县北极镇洛古河村、北极村、北红村、大河西村堤段。其中,新建堤防长度34.09公里、扩建堤防长度6.23公里。
(二)塔河县堤防:包括塔河县开库康乡马伦村、开库康村,依西肯乡依西肯村、新东屯村堤段。其中,新建堤防长度6.36公里、扩建堤防长度35.27公里。
(三)呼玛县堤防:包括鸥浦乡曙光村、鸥浦村、三合村、正棋村、怀柔站村,金山乡察哈彦村、新街基村、金山村,呼玛镇一村、荣边村、河南村、红星村,三卡乡沿江村堤段。其中,新建堤防长度44.35公里、扩建堤防长度24.22公里。
(四)爱辉区堤防:包括张地营子乡白石砬子村,上马厂乡上马厂村,四嘉子乡小乌斯力村,坤河乡坤河村堤段。其中,新建堤防长度14.85公里、扩建堤防长度12.09公里。
(五)黑河市堤防:包括幸福乡长发村,四嘉子乡西四嘉子村、东四嘉子村堤段。其中,新建堤防长度6.72公里、扩建堤防长度21.49公里。
(六)红色边疆农场堤防: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20.49公里。
(七)孙吴县堤防:包括沿江乡四季屯村、大桦林子村、东霍尔漠津村、胜利屯村、哈达彦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24.90公里。
(八)逊克县堤防:包括干岔子乡河西村、河东村、兴隆村、胜利村、明星村、干岔子村、东升村,奇克镇高滩村、常胜村、车套子村、四新村、边疆村、黎明村、光明村,车陆乡车陆村、卫东村、宏丰村、利民村堤段。其中,新建堤防长度12.62公里、扩建堤防长度59.51公里。
(九)嘉荫县堤防:包括常胜乡通河村、桦树林村、勤俭村、临江村、常家村,向阳乡雪水温村、育丰村、永丰村、鳇鱼卧子村、王家店村、育红村、育强村、育才村、育发村,红光乡太平村,朝阳镇尚志村、佛山村、新发村、永安村、尚志社区、佛山社区、朝阳社区,保兴乡保安村、仁合村、马连村,县林业局马连林场堤段。其中,新建堤防长度50.03公里、扩建堤防长度40.94公里。
(十)嘉荫农场堤防: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6.30公里。
(十一)萝北县堤防:包括名山镇名山村,肇兴镇三马架村、群力村、东兴村、建兴村、永兴村、前锋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14.09公里。
(十二)名山农场堤防:新建堤防长度0.70公里、扩建堤防长度3.60公里。
(十三)江滨农场堤防: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6.24公里。
(十四)绥滨县堤防:包括忠仁镇兴隆村、中兴村、高力村堤段。全部为新建堤防,长度7.35公里。
(十五)绥滨农场堤防:全部为新建堤防,长度3.40公里。
(十六)二九○农场堤防:新建堤防长度1.82公里、扩建堤防长度10.80公里。
(十七)同江市堤防:包括街津口乡卫国村、卫星村、卫华村、农业村堤段。其中,新建堤防长度1.63公里、扩建堤防长度8.55公里。
(十八)青龙山农场堤防: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6.60公里。
(十九)勤得利农场堤防: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6.56公里。
(二十)抚远县堤防:包括抚远镇,浓江乡生德库村,通江乡东红村、东发村、东安村,渔场镇小河子村,抚远县农场管理局团结村,抚远县畜牧局东辉村堤段。其中,新建堤防长度3.98公里、扩建堤防长度8.84公里。
二、在工程占地范围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审批除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禁止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改变土地用途。
三、禁止向工程占地范围内迁入人口。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