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嫩江干流堤防工程建设,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占地范围:嫩江干流堤防工程征建全长507.13公里,其中,新建堤防长度20.52公里、扩建堤防长度486.61公里。根据工程设计,新建堤防工程占地范围按设计轴线两侧各80米宽划定,扩建堤防工程占地范围按现状堤脚线向外两侧各50米宽划定。
(一)嫩江县堤防:包括联兴乡联兴村、哈什太村,嫩江镇长江村、四季青村,前进镇繁荣村堤段。其中,新建堤防长度10.41公里、扩建堤防长度15.88公里。
(二)讷河市堤防:包括兴旺乡百露村、兴旺村、河江村、索伦村、新江林场,二克浅镇克浅村、福兴村、红旗村、二里肉牛场,拉哈镇四季青村、永远村,兴旺乡河江村,六合镇黎明村、新安村、繁强村、黎明奶牛场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82.27公里。
(三)富裕牧场堤防:包括富裕牧场第一作业区、第一管理区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4.01公里。
(四)富裕县堤防:包括富裕县林场,友谊乡富宁村、东极村、大登科村、三家子村、中和村,塔哈镇东塔哈村、塔哈村、大马岗村、大高梁村、库木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94.1公里。
(五)甘南县堤防:包括东阳镇隆盛村、沿江村、东方村、同盟村、东阳村,巨宝镇金坑村、新民村、新华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44.97公里。
(六)齐齐哈尔市郊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堤防:包括莽格吐乡嫩水林场、嫩水农场、莽格吐村、三间房村,卧牛吐乡额尔门沁村、河西村、扎不哈村、东卧牛吐村、西卧牛吐村,房地局农场,齐齐哈尔市房产经营公司农场,嫩运农场,雅尔塞镇乌里斯克村、音钦村、哈拉村、雅尔塞村、哈雅村、奈门沁村、鲜明村、红旗村,梅里斯乡齐齐哈村、化木村、大八旗村、梅里斯村,914部队靶场,北大仓农场,北湖渔场堤段。其中,新建堤防长度8.11公里、扩建堤防长度94.14公里。
(七)泰来县堤防:包括汤池镇达佰岱村、佰大街村、合兴村,大兴镇依布气村、新风村、阿拉新村、时雨村堤段。其中,新建堤防长度2公里、扩建堤防长度32.78公里。
(八)大山种羊场堤防:包括大山第一管理区,江湾乡拉海屯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13.93公里。
(九)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堤防:包括江湾乡江湾村,巴彦查干乡太和村、公屯村、六家子村,他拉哈镇兴平村、安平村,腰新乡兴隆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43.13公里。
(十)肇源县堤防:包括古龙镇大革村、立陡山村、永胜村,新站镇巴彦村、古城村、安合村、靠山村,民意乡建国村、大庙村,茂兴镇自立村、当权村,茂兴湖渔场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52.36公里。
(十一)肇源农场堤防: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9.05公里。
二、在工程占地范围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审批除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禁止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改变土地用途。
三、禁止向工程占地范围内迁入人口。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