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松花江干流堤防工程建设,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占地范围:松花江干流堤防工程征建全长1320.85公里,其中,新建堤防长度60.32公里、扩建堤防长度1260.53公里。根据工程设计,新建堤防工程占地范围按设计轴线两侧各80米宽划定,扩建堤防工程占地范围按现状堤脚线向外两侧各50米宽划定。
(一)肇源县堤防:包括茂兴镇当权村,超等乡维新村,古恰镇古恰村、兴发村、孟克里村、前水利村,八家河渔场,肇源镇临江村、解放村、双胜村、老虎背村,新立良种示范场,二站镇新发村、小城子村、曙光村、丰产村、莲花泡村,薄荷台乡葫芦系村、前台村、芳春村哈拉海村,三站镇宏大村、宏旗村、宏林村、宏伟村、宏生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110.3公里。
(二)肇东市堤防:包括西八里乡西北岔村、太平山村、七道海村,四站镇菜园子村、富江村,涝洲镇松江村、永兴村、新兴村、沿江村、安乐村、新江村,东发乡临江村、同发村、五湖村、东发村、青松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68.03公里。
(三)哈尔滨市郊区堤防:包括万宝镇大亮村、薛卜村,松北镇新镇村,腰堡镇永丰村、兰河村、水师村、大堡村,太平镇先发村,新农镇和平村、万家村、新江村、一场村,新发镇新发村、建国村、五一村、三场村,民主镇民富村、新国村、胜利村、常胜村,巨源镇巨源村、前进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87.34公里。
(四)双城市堤防:包括万隆乡增产村、板子房村、保国村,杏山镇人和村、临江村,临江乡三家子村、松江村、新富村、民强村、三江村、建江村、永胜乡建乡村、永胜村、永兴村、太宁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44.98公里。
(五)宾县堤防:包括糖坊镇山头村、胜利村,满井镇江南村、永宁村,新甸镇前进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25.44公里。
(六)方正县堤防:包括松南乡东升村、白四村、丰产村、红旗村,得莫利镇伊汉通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20.94公里。
(七)依兰县堤防:包括依兰镇五国村、朝阳村,达连河镇松江村、依兰煤矿,宏克力镇江南村、三义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34.1公里。
(八)巴彦县堤防:包括富江乡前程村、新合村,松花江乡江北村,巴彦港镇沿江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25.82公里。
(九)木兰县堤防:包括木兰镇临城村、松江村、龙丰村、镇西村,柳河镇柳河村、三义村、临江村,吉兴乡红升村、红旗村、火炬村堤段。其中,新建堤防长度1.74公里、扩建堤防长度38.65公里。
(十)通河县堤防:包括浓河镇西胜村、洪太村、新胜村、浓河村、东胜村、民权村,富林乡红旗村、双河村,通河镇中兴村、新安村、城西村、火炬村、城东村,乌鸦泡镇乌鸦泡村、依山村、五四村、联合村,祥顺镇大林子村、西六方村、向阳村、东六方村、南六方村,县种畜场,清河镇清河村堤段。其中,新建堤防长度44.61公里、扩建堤防长度85.67公里。
(十一)哈尔滨城区堤防:新建堤防长度1.77公里。
(十二)佳木斯市郊区堤防:包括望江镇临江村、佳兴村、西付中村、东付中村、东升村,莲江口镇红升村、永兴村、长胜村,平安乡明德村、群英村、兴安村、富胜村、新业村、双兴村、莲花村,莲江口镇万庆村,大来镇山音村、大来村、庆丰村、南城子村、卧龙村,敖其镇长春村、长寿村、敖其赫哲族村、永安村,建国镇建国村、圳江村、永丰村、黎明村、建设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104.18公里。
(十三)桦川县堤防:包括星火乡星火村、星光村,创业乡拉拉街村、西大村、中和村,悦来镇悦东村、苏苏村、悦新村、汶澄村、孟家岗村,新城镇沿江村,力丰乡力丰村、东林村、昌胜村、五一村,东河乡九阳村、渔业村、北永发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74.87公里。
(十四)富锦市堤防:包括锦山镇渔场村、振兴村、和悦村、西悦村、东悦村、诚信村、万宝村、振永村、宋店村、德安村,上街基镇城关社区、清化村、大屯村、嘎尔当村,大榆树镇长发村、长友村、二砖村、奋发村、福来村、富民村、福胜村、富针村、七桥村、仁义村、山河村、西北村、正东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66.1公里。
(十五)同江市堤防:包括乐业镇平安村、团发村、曙平村、前锋村,向阳镇向阳村,良种场,同江镇新中村、新街村、新发村堤段。其中,新建堤防长度4.35公里、扩建堤防长度12.2公里。
(十六)汤原县堤防:包括吉祥乡丰祥村、保安村、德祥村,振兴乡古城村、振兴村、双兴村、振江村、民主村,竹帘镇茨梅村、新发村、民主村,汤原镇东大桥村、西大桥村、兴华村、宝合村、西凤鸣村、东凤鸣村、西庆生村,胜利乡连胜村、伏胜村、伏兴村、福隆村、伏安村、鹤立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76.13公里。
(十七)绥滨县堤防:包括富强乡松滨村、向阳村,绥滨县二运公司,绥滨县滨西牧工贸农场,北岗乡永德村、永生村、永泰村、永昌村,绥滨镇敖来村、吉福村、吉成村、吉礼村,连生乡凤鸣村、望江村,绥东镇绥东村、陈大村、六里村、东胜村、东方村,绥滨县种畜场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87.19公里。
(十八)梧桐河农场堤防: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50.99公里。
(十九)普阳农场堤防: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47.92公里。
(二十)江川农场堤防: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40.86公里。
(二十一)二九○农场堤防: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15.67公里。
(二十二)二九一农场堤防: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18.51公里。
(二十三)新华农场堤防: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8.48公里。
(二十四)萝北县堤防:包括团结镇苇场村、苇山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10.73公里。
(二十五)佳木斯城区堤防:包括敖其镇敖其村,沿江乡民兴村、泡子沿村、福胜村、四合村、三连村,长青乡范家村、江南村、五一村、万发村、光明村、前进村、和平村、万兴村,松江乡松江村、宏力村,建国乡西太平村、群力村,东风区江山村。东风区发电厂、造纸厂,四丰乡新丰村、新鲜村、新发村堤段。全部为扩建堤防,长度95.34公里。
二、在工程占地范围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审批除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禁止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改变土地用途。
三、禁止向工程占地范围内迁入人口。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