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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庆市扶贫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1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大庆市扶贫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2018年大庆市扶贫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贫困村农村公路建设、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及交通扶贫攻坚任务一年完成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市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坚决打赢交通扶贫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县区实施、乡镇配合的工作原则,按照“争先创优、真抓实干、匹配到位、廉洁自律”的要求,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社会监理制、质量终身制”和交通运输部“四好农村路”“品质工程”要求,力求做到精准扶贫,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8年贫困村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实现我市农村公路广覆盖、深通达、提品质,有效带动农村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二、具体任务及实现目标
  实施贫困村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全面打造和完善外通内连公路体系。到2018年底,建设完成四县及大同区共74个贫困村农村公路108条391.66公里,均选择无路面土路和已超期服役路面严重破损的旧路,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其中:大同区3个贫困村农村公路7条35.54公里;林甸县41个贫困村农村公路63条238.3公里;杜尔伯特县19个贫困村农村公路22条64.75公里;肇州县6个贫困村农村公路9条39.04公里;肇源县5个贫困村农村公路7条14.03公里。项目建成后,基本实现每个贫困村有1条4.5米宽水泥混凝土出口路,每个贫困村有1条4.5宽水泥混凝土主街,每个贫困屯有1条硬化出口路,每个贫困屯有1条硬化主街,使贫困村屯公路路网明显优化,路域环境明显改善。
  三、估算投资
  2018年全市贫困村农村公路建设总里程391.66公里,估算总投资24830.8万元,其中:市政府每公里补贴不超过30万元,总计1亿元;剩余配套资金14830.8万元由县、区筹资解决,其中:大同区自筹1066.2万元;林甸县自筹10132.5万元;杜尔伯特县自筹2040万元;肇州县自筹1171.2万元;肇源县自筹420.9万元。
  四、建设主体及相关责任
  按照责任以县级政府为主体,投资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监管以交通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市扶贫农村公路建设。县、区政府为辖区内扶贫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县、区配套资金筹措;按全市总体要求加快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初步设计概算评审及初步设计审批工作;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备案工作;负责沿线征地拆迁、取土场提供、无偿提供临时占地工作;负责开工前施工许可审批;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计量支付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交(竣)工验收;负责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负责编制竣工决算并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为扶贫农村公路建设行业主管单位,对扶贫农村公路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全过程监管。主要负责投资计划申请;负责设计资料审核;负责设计、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审核;负责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并申请市级财政资金拨款计划;不定期监督、检查、指导建设期间质量、进度等工作;参加项目交(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县、区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及工作内容
  2018年扶贫农村公路建设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工程前期阶段。
  2018年1月10日至2月10日,制定下发《2018年大庆市扶贫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方案》,县、区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批复,报市交通运输局,经汇总报市发改委备案。按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批复,县、区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设计单位。
  2018年2月11日至3月5日,县、区完成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2018年3月6日至3月20日,县、区完成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初步设计概算财政评审及初步设计批复等工作,具备施工及监理招标条件。
  (二)第二阶段:工程招投标阶段。
  2018年3月21日至4月20日,县、区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和评标工作。县、区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文件要求,及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建设合同。
  (三)第三阶段: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2018年4月25日至10月20日,县、区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一是组织各参建单位积极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完成施工许可审批。二是按照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的路基、路面、桥涵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求,规范施工。三是工程管理实行“首件认可制”,为后续工程施工全面展开提供有力保障。四是监理单位必须严把分项工程开工、材料检测及工程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五是适当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提升工程质量和品质。六是管养单位要提前介入,对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及时监控。
  (四)第四阶段:工程验收移交阶段。
  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县、区按照《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组织完成(交)竣工验收,并将工程移交接养单位。
  六、资金管理
  (一)县、区投资:县、区必须建立扶贫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专户,及时保证配套资金拨付到位。项目建设期间,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概算内容,在下达的投资计划范围内使用资金,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不发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二)市财政投资:县、区完成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后,市交通运输局向市发改委申请投资计划。市发改委依据已批准的文件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合同,下达投资计划。市交通运输局按基本建设程序、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等,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依据市发改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和资金拨付申请,将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县、区。
  七、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有序推进。县、区要成立扶贫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组织机构,抽调精干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责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扶贫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具体组织推进,形成主要领导协调推进,班子成员分片包干,推进小组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立“企业自检、社会监理、业主负责、政府监督”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强化事前控制严“审批”、事中控制抓“重点”、事后控制重“验收”。县、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具体负责本县、区扶贫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加强对县、区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县、区要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组织中标施工单位配备先进的水泥砼拌合、运输、摊铺设备,使用优质材料,采用科学的检测等手段,为确保工程质量提供保障。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实时跟踪工程进度,确保有序推进,按期完工。
  (三)筑牢基础,提升建设水平。县、区要做好项目深度设计,在施工图设计上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四好农村路”和“品质工程”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地质特点、产业布局等情况,充分体现灵活、生态、节约、环保、人性化服务的原则,同步完善各项便民、安全设施,要充分倾听民声,尊重民意,确保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四)加强监管,实现阳光工程。扶贫农村道路建设事关民生福祉,县、区政府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七公开”制度(建设计划公开、补助政策公开、招标过程公开、施工管理公开、质量监管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和交竣工验收公开), 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使用合规。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工程招投标,确保竞争充分、合理低价。工程招标应合理划分标段,适当扩大标段规模,吸引有实力、信誉好的单位参与投标,增大集约化施工能力,严禁缩小工程规模规避招标。要强化社会监督,对项目概况、技术标准、质量标准进行公示,实施沿线村屯群众全过程参与,打造廉洁工程、民心工程。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县、区要全面开展交通扶贫攻坚和扶贫公路建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省市主流媒体和行业内媒体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分时段、分专题宣传市委、市政府和县、区加快交通扶贫的重大举措,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交通运输局要定期组织编制工作简报,通报全市和县、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对先进单位予以表扬,对不按要求推进落实、进展缓慢、办事拖拉的县、区和参建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2018年大庆市贫困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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