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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1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快推进我市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市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加快推进我市土地整治工作,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项目实施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6年及以前(含2016年度)下达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
二、工作任务
(一)2014年及以前下达投资计划的未验收土地整治建设项目,要抓紧时间申请验收,制定工作方案和时间表,确定竣工验收各环节具体工作时限。务必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
(二)2015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施工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加快施工进度,倒排工期,科学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务必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
(三)2016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要及时完成各项招投标工作,按时开工建设,全力推进项目实施,确保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量的70%。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增强项目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协力,齐抓共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
(二)保证质量,加快进度。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五项制度”,认真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严把工程质量关,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三)督促检查,狠抓落实。为全面完成我市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任务,市土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将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于2017年7—8月分别对各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领导重视、项目建设顺利、工程建设质量标准高、提前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领导不力、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工程质量低下、出现问题推诿扯皮、工期严重滞后不能按计划如期竣工验收的,将暂缓该区域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双鸭山市在建土地整治项目情况表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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