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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土地整治项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1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快推进全市土地整治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市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加快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项目实施情况,现将近期重点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完成2015年底前下达的建设项目和2014—2016年度涉及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二)完成2017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核准工作;
(三)谋划2019—2020年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工作;
(四)做好土地整治项目的信息报备工作。
二、具体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要求,各县(区)要严格施工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加快施工进度,对项目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逐一梳理查找进度缓慢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2015年底前下达的建设项目和2014—2016年度涉及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自验、初验等相关工作,并报市政府申请终验。对不能按期完成初验的项目,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作情况汇报。
(二)按照《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土地整治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7〕149号)要求,各县要及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修编工作,并于11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核准工作,尽快组织开展招投标,尽早组织施工建设。
(三)根据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规划建设任务指标,各县(区)要认真谋划、合理安排,按要求选择可行性高的地块编制申报2019—2020年度土地整治项目,并将拟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踏查报告等相关材料于12月30日前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四)各县国土部门要通过“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严格项目报备工作,务必于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在建项目的计划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等数据报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土地整治项目工作,增强项目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协力,齐抓共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保证质量,加快进度。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五项制度”,认真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按规划设计实施,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三)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对在建项目的跟踪监管力度,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实施。市政府将对实施规范、组织工作有力、工程形象好的项目单位在全市推广学习,优先安排项目申报;对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形象差、实施组织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暂停项目申报等工作并严厉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滕燕;联系电话:18645166234;邮箱:18645166234@163.com)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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