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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落实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1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
 
2016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落实方案
 
为推进全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培育和发展五大支柱产业,坚持和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努力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2016年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推进落实工作。
组  长:李  坤
成  员:赵晓峰  张  野  李龙吉  程洪胜  白  波  孙浩然  范庆华  李忠培  孙文志  王德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综合反馈、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办公室主任:赵晓峰  王德惠
副  主  任:岂凤桐  刘  海
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三、重点建设项目推进任务目标及责任分工
详见《2016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推进任务目标及责任分工表》(附后)。
四、工作要求
(一)各重点建设项目的负责领导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精心组织,把所承担的推进任务抓实落靠,抓出成效。严格执行市级领导干部包保重点项目述职制度,责任领导按季度将所负责的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向市政府进行一次述职。
(二)各重点建设项目的牵头单位要高度负责,积极协助负责领导同志抓好各项推进任务的落实,具体承担组织协调、督办落实和综合反馈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制定推进落实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实行重点项目月报制,及时向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要倒排工期,跟踪推进,确保工作目标有序有效圆满完成。
(三)各重点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要大力支持牵头单位的工作,自觉服从牵头单位的工作安排,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积极反馈进展情况,把分担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对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向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督查中掌握的项目建设动态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年度内至少开展两次现场督查。
(五)各县(市)、区、局对涉及本地的重点项目要抓好对接,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工作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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