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政发〔2017〕4号
逊克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呈报逊克县奇克镇团结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逊政呈〔2016〕66号)收悉。经研究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上报的《逊克县奇克镇团结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二、你县要按照《黑龙江省土地整治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黑财建〔2015〕165号)、《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调整变更管理办法》(黑国土资发〔2013〕115号)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和责任,严肃相关规程和时限,严密组织项目实施,严禁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特此批复。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