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政发〔2017〕3号
爱辉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核准爱辉区上马厂乡西山后村和上马厂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爱区政呈〔2016〕59号)收悉。经研究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上报的《爱辉区上马厂乡西山后村和上马厂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二、你区要按照《黑龙江省土地整治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黑财建〔2015〕165号)、《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调整变更管理办法》(黑国土资发〔2013〕115号)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和责任,严肃相关规程和时限,严密组织项目实施,严禁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特此批复。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