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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大丰区和建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间:2019-01-16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苏政复〔2017〕32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大丰区和建湖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报盐城市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请示》(盐政发〔2017〕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丰区及所辖白驹镇、草庙镇、草堰镇、大桥镇、大中镇、刘庄镇、南阳镇、三龙镇、万盈镇、西团镇、小海镇、新丰镇、大丰港区等13个镇(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原则同意建湖县及所辖近湖街道、塘河街道、钟庄街道、建阳镇、九龙口镇、恒济镇、颜单镇、沿河镇、芦沟镇、庆丰镇、上岗镇、岗西镇、宝塔镇、高作镇等14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你市要指导大丰区和建湖县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不断加大耕地补充力度,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规划期内大丰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8612.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6715公顷;建湖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287.9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0575.85公顷。

  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你市要指导大丰区和建湖县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不断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到2020年,大丰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应严格控制在37396.6公顷以内,建湖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应严格控制在19234.06公顷以内。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安排大丰区规划流量指标1100公顷,划定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1440.9公顷;安排建湖县规划流量指标1133.3公顷,划定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1473.7公顷。你市应督促大丰区和建湖县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确保流量指标按期归还。

  四、充分发挥规划管控作用。你市要指导大丰区和建湖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范各业各类用地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引导各类建设用地科学布局、有序利用。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基础作用,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五、认真组织规划实施。你市要指导大丰区和建湖县依据经批准的规划调整方案,及时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更新。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规范规划实施管理,提高规划实施效率,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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