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
常政发〔2015〕59号 |
市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对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市政府决定成立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费高云 市长 副主任:韩九云 常务副市长 史志军 副市长 成 员:彭 峻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戴士福 市发改委主任 蒋自平 市经信委主任 朱志洪 市财政局局长 贾金庚 市国土局局长 史政达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荣平 市审计局局长 吴琪明 市环保局局长 胡 伟 市规划局局长 刘文荣 市房管局局长 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订土地收购储备的有关政策规定;(2)协调处理土地收购任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3)审议土地收购、储备方案;(4)审核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5)审查土地收购储备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作情况、监控国有土地资产的运作。 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国土局局长贾金庚兼任办公室主任,国土局副局长余立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