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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村庄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9-01-19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村庄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2〕55号
 

 
扬府办发〔2012〕5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村庄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管委会:
为了加快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使我市“美好城乡建设行动”走在全省前列,经研究,决定对原村庄环境整治任务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2012年完成全市60%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2013年完成剩余40%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的要求,对原定整治任务进行调整,确保“三年任务,两年完成”。
二、整治任务
1、2012年6月底前的整治任务不变, 其中3月底前完成“六路一边”范围内瘦西湖风景区—扬州泰州机场、扬州火车站—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扬州泰州机场及机场高速周边138个村庄的整治任务,完成其他高速公路两侧以及城镇、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周边和其他重要窗口地带157个村庄的整治任务;6月底前全面完成“六路一边”范围461个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完成其他高速公路两侧以及城镇、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周边和其他重要窗口地带1185个村庄的整治任务。
2、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一级公路沿线两侧577个村庄的整治任务,完成10021个其他村庄的整治任务。
3、2013年6月底前完成4120个其他村庄的整治任务。
4、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4118个其他村庄的整治任务。
调整后的整治任务见《扬州市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分解表》(附件)。
三、整治目标
1、全市创成三星级“康居乡村”100个,其中2012年60个,2013年40个。
2、全市除三星级“康居乡村”以外的2535个规划布点村庄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康居乡村”标准,其中800个重要窗口地带的规划布点村庄全部达到二星级“康居乡村”标准, 1735个其他规划布点村庄全部达到一星级“康居乡村”标准。
3、全市18142个非规划布点村庄全部达到“环境整洁村庄”标准,其中“六路一边”范围内的非规划布点村庄全部达到市“六路一边”村庄环境整治标准。
四、有关事项
1、各地区要根据调整后的整治任务,迅速分解落实,并将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康居乡村”以及“环境整洁村庄”全部细化到具体自然村庄。
2、各地区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3、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方法,科学编制村庄环境整治规划方案或整治实施方案,并加强指导和服务,有效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附件:《扬州市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分解表》



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

附: 扬州市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自然村庄数量(个) 2012年3月底前 2012年6月底前 2012年12月底前 2013年6月底前 2013年12月底前
“六路一边沿线村庄 其他高速公路两侧以及城镇、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周边和其他重要窗口地带 “六路一边沿线村庄 其他高速公路两侧以及城镇、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周边和其他重要窗口地带 其中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 一级公路沿线两侧村庄 其他村庄 其中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 其他村庄 其中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 其他村庄 其中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
宝应县 3885 0 51 0 793 4 296 1191 6 777 4 777 3
高邮市 3503 0 51 0 126 4 90 1835 6 701 4 700 3
仪征市 3990 30 43 86 177 5 35 2023 5 798 4 798 3
江都区 3283 74 0 181 73 4 80 1562 6 657 4 656 3
邗江区 3814 16 0 130 1 3 35 2106 7 763 3 763 3
广陵区 2120 18 12 54 15 4 41 1132 6 424 3 424 3
开发区 176 0 0 4 0 0 0 172 0 0 0 0 0
新城西区 6 0 0 6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0777 138 157 461 1185 24 577 10021 36 4120 22 4118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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