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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城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时间:2019-01-20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市政府关于调整城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苏府[2014]70号
  

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和保障水平,加快实现“应保尽保、住有所居”的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调整城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具体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按照50%80%2013411431600175051.04%2300275080.20%50%80%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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