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通州区人民政府,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已于2017年11月17日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南通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我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发〔2017〕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94号)等文件精神,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城乡建设和“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整合升级现有农村建设发展项目,通过培育产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彰显乡村文明、增强乡村活力、创新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等举措,培育打造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特色田园乡村,使其成为“强富美高”新南通和“两聚一高”新实践在“三农”工作上的有效抓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径,传承乡村文化、留住乡愁记忆的新载体。
二、总体目标
做好首批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试点的建设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建设任务。组织谋划后续省级试点推荐申报,力争我市有更多项目入选。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开展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培育建设20个左右“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市级特色田园乡村。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示范阶段(2017年~2018年)。组织各县(市)区深入学习、准确把握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目标内涵和工作要求,提升实践和认知水平。积极谋划后续省级试点申报,采取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基础条件好、主体积极性高,符合镇村布局规划的村庄列入省级试点培育名单,进行重点培育和推荐上报。优先选择因乡镇区划调整撤并掉的老集镇。对如皋市顾庄社区顾家庄等3个首批省级试点村建设,如皋市政府要精心组织,加快推进,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顺利通过验收。启动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创建工作,2018年在全市选择10个左右村庄,通过田园、产业、文化、环境等的联动塑造,培育为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形成梯度发展、全面推进的格局。
(二)试点深化和面上推进阶段(2019年~2020年)。各地各部门对省级、市级试点村在产业发展、土地利用、资金保障、集体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配置等方面要深入研究、认真总结,完善工作思路和方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为全市面上推进奠定良好基础。持续推进试点示范建设,2019年全市再选择10个左右村庄,打造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进一步引领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争取形成一批体现南通特色、代表南通水平的特色田园乡村。
四、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方案。坚持“多规合一”,高起点做好空间、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特色产业规划。做好重要节点空间、公共空间、建筑和景观的详细设计,发挥乡村建设技能型人才作用,用好乡土建设材料,彰显田园乡村特色风貌。提炼传统民居元素,借鉴传统营建智慧,确保新建农房和建筑与村庄环境相适应,体现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提升创建方案编制水平,力求思路清晰、亮点突出、特色鲜明。
(二)培育发展产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有优势、有潜力、能成长的特色产业和特色品牌,着力形成“一村一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利用“生态+”“互联网+”等模式开发农业多功能性,构建“接二连三”的农业全产业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职业农民,支持和鼓励农民创新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建设区域性农业生产服务中心。
(三)完善公共服务。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均等化要求,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合理布局。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完善交通、供电、通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配套设施建设。坚持需求导向,按照“资源跟着需求走、服务跟着村民走”的原则,根据区划调整、人口布局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因地制宜,适时调整。注重向重点地区适度倾斜,尤其要提升因乡镇区划调整撤并掉的老集镇及自然村的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构建功能齐全、资源共享、持续完善、全面覆盖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让村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完善旅游配套功能。
(四)保护生态环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乡村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保护、修复、提升乡村自然环境,促进“水田林人居”和谐共生。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管控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农业废弃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农村河道疏浚、驳岸整治,加强村庄垃圾、污水等生活污染治理,着力营造优美和谐的田园景观。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
(五)彰显文化特色。保持富有传统意境的田园乡村景观格局,延续乡村和自然有机融合的空间关系,保护农业开敞空间、乡村传统肌理、空间形态和传统建筑。传承乡土文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加强农耕文化、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培养乡村技能人才。大力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村民文化素质,丰富文化生活,繁荣乡村文化。
(六)增强乡村活力。壮大和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进一步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成果。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创业载体建设,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工、村组干部、合作组织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群体自主创业,吸引高校毕业生、城镇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下乡返乡创业。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试点建设和面上推进的统筹协调,确定试点名单及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农工办、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农委、水利局、文广新局、金融办、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定期交流情况,加强会商研究,统筹协调推进。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县(市)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协调解决问题。牵头组织省级、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申报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是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和规划设计方案,配套政策资金,统筹推进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各地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部门,细化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各镇(街道)是具体实施主体,负责具体项目的推进落实,要突出村集体和村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引导村民群众参与建设。
(二)加大推进力度。对列入省、市级试点的村庄,在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上给予重点支持。列入市级试点的村庄,将参照《江苏省省级财政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政策意见》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扶持。同时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拓宽村集体增收渠道,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贴息、以奖代补、担保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规范、有序、适度参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为加强全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从2018年起,将各县(市)区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主要目标进行考评,并适当提高占比分值,对推进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将予以加分奖励。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用地保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利用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和空闲农房依法兴办符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产业规划的企业。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各地统筹安排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用地需求。鼓励通过城乡增减挂钩等方式整理农村建设用地,优先将挂钩指标用于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用地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用地。加强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对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金融信贷支持进行系统化设计,优先配置信贷资源,放宽乡村建设项目准入条件,通过产业链融资、特色抵押贷款等方式,在特色田园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微企业发展、农业现代产业化项目等方面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依法依规利用PPP、众筹、“互联网+”、专项建设基金等新型融资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开展乡村集体用房、农房抵押贷款试点,推动特色经营农户、农村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发展。
(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重要任务。切实把社会各界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加强学习研究,亲自部署推动,把握好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内涵、方向和路径。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科学考核评价,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不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