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原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豫政〔2010〕23号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原新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平原新区作为科学发展示范区,是新乡市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极。全面推进平原新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培育区域竞争新优势的客观需要,对于促进黄河两岸呼应发展、加快中原城市群核心层与紧密层实现城际空间和功能对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体方案》是指导平原新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有关重大规划、布局和建设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
二、新乡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强力推进《总体方案》的实施。要按照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融合的理念,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把平原新区建设成为新乡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郑州和新乡中心城市的新型卫星城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对外开放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和科技成果孵化中心。
三、新乡市要切实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实现《总体方案》确定的目标。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体现“三规合一”(新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合一)、功能复合、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的原则,编制新区总体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抓紧组织实施相关项目。当前,要以桥北新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细化措施,早出成效,为《总体方案》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四、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平原新区建设的支持和指导。要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指导和帮助新乡市解决《总体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平原新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平原新区建设总体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指导意见》(豫发〔2009〕29号)和新乡市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平原新区的优势和条件
新乡桥北新区位于黄河大堤以北,与郑州新区隔河相望,是推动中原城市群核心层与紧密层实现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的重要节点。依托现有基础,按照新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合一”的原则,适度拓展桥北新区空间范围,规划建设平原新区,有利于发挥毗邻郑州、新乡两个中心城市的优势,促进要素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人口集中,培育形成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实现新乡市与大郑州都市圈的深度融合,促进黄河两岸呼应发展以及中原城市群核心层与紧密层良性互动;有利于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产业与城市互动融合发展,提高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能力,探索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平原新区的基础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交通区位优势独特。新区南北向可通过京珠高速、107国道,正在建设的京广客专、胡韦线以及规划的郑新城际轨道交通等五条线路与郑州、新乡市实现交通对接,东西向可通过310、311省道与原阳县城、郑焦晋高速与焦作市实现对接。二是发展态势良好。目前,新区内共修建道路近30公里,107国道和311省道桥北新区段拓宽改造工程已全面开工,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燃气工程等正在规划建设。新区内首批9家省级科研机构产业试验基地陆续建成,河南中晶光伏科技产业园、郑大科技产业园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三是生态环境优美。新区紧邻黄河北岸,涵盖原阳县部分乡镇,利用3000亩现状鱼塘和黄河水沉沙引水构成了城市四级水系,能够建设体现产业、人居、生态复合的综合型功能区,实现“三化”协调发展。新区内天然渠、文岩渠等人工沟渠可以保证日常排水和汛期洪水排放。四是具有较强的土地支撑能力。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中,新区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0平方公里。随着黄河治理力度的逐步加大,大面积的滩区荒地将被逐步改良为农田,可通过乡镇规划修编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新区发展提供较强的土地资源保障。
二、平原新区空间范围
平原新区是体现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融合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空间上涵盖城市、农村和生态用地。规划区空间范围以桥北新区规划区为基础,适度向东、北拓展,东至京珠高速公路、原阳县城规划边界及葛埠口乡东边界,西至107国道、省农科院试验基地及黄河沉沙池一带,南至黄河大堤及原阳县原武镇、葛埠口乡南边界,北至原阳县师寨镇北边界。在行政区划上,全部在原阳县行政区内,涉及原武镇、师寨镇大部分,葛埠口乡南部,祝楼乡东部及桥北乡、韩董庄乡小部分,总控制面积约188平方公里。
三、平原新区功能定位
平原新区功能定位为“四区一中心”:新乡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郑州新乡两个中心城市的新型卫星城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对外开放示范区、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和科技成果孵化中心。
新乡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按照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理念进行建设,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现代示范农业,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标准化水平;重点发展科技创新产业,以制冷设备为主导的现代制造业,以农副产品加工、印刷、电子产品组装加工、家具等为主的都市劳动密集轻型工业;提升以度假、沿黄文化和自然生态景观旅游等为主的城市度假休闲服务业规模和水平,突出生态水系建设,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引导农村人口向社区、城镇集中,形成“三化”协调发展新格局。
郑州、新乡两个中心城市的新型卫星城区。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都市劳动密集轻型工业,带动人口集中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推进与郑州、新乡中心城市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和生态共建,打造成与两个中心城市功能互补、产业特色鲜明、生态休闲型新城镇,形成新乡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极。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把城市科学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增强以城带乡能力,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成为全省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
对外开放示范区。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高端制造业、都市劳动密集轻型工业、休闲服务业,大力推进城际开放合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使之成为全省对外开放重要平台和承接高水平产业转移密集区。
现代农业示范和科技成果孵化中心。加快省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以生态景观农业、有机农业、农业科研、繁育、推广为主的现代都市农业,成为集农业科学试验、现代农业展示及农业观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和科技成果孵化中心;加快推进省级科研院所产业化基地建设,成为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四、平原新区管理体制
平原新区的规划建设在省委、省政府和新乡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实施,主要干部任免由市委提名后报省委研究。在体制上,按照组织协调和实施两个层面,成立平原新区两级组织管理机构。(一)新乡市委、市政府成立平原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负责新区规划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支持平原新区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2.组织协调涉及国家和省重大问题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3.协调有关县和市属部门支持新区建设。4.审议确定新区管委会提出的年度计划和建设任务,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指导新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模式,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成立平原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分别作为新乡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按副厅级架构设置。管委会是新区规划建设的执行机构,具有统一规划编制、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职权。主要职责是:1.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模式,对新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建设、统一管理。2.贯彻落实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新区规划、空间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案。3.研究提出报请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