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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2-02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许昌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豫政〔2010〕24号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新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许昌新区作为科学发展示范区,是许昌市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全面推进许昌新区建设,有利于许昌市充分利用毗邻郑州综合交通枢纽的优势,推进交通和产业对接,增强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成为构建全省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和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总体方案》是指导许昌新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有关重大规划、布局和建设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

  二、许昌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推进《总体方案》的实施。要紧紧围绕提高产业集聚、产城融合、城乡统筹、城际开放等四个发展能力,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整合区域要素资源,激活内生发展动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把许昌新区建设成为许昌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对外开放示范区和全国重要的输变电装备制造业基地。

  三、许昌市要切实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依法依规推进许昌新区建设。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体现“三规合一”(新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合一、功能复合、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的原则,注重发展特色,编制新区总体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要按照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以中原电气谷等产业集聚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细化措施,早出成效,为《总体方案》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四、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许昌新区建设的支持和指导。要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许昌市解决《总体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许昌新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许昌新区建设总体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指导意见》(豫发〔2009〕29号)和许昌市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许昌新区的优势和条件

  2006年以来,许昌市围绕推进与郑州空间产业对接,依托107国道,在京广铁路和京珠高速之间规划了许长城乡统筹试验区,启动了中原电气谷等一批产业集聚区建设,许昌市区向北发展的态势基本形成。依托现有发展基础,按照新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合一”的原则和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协调发展理念,统筹规划建设许昌新区,有利于许昌市充分利用毗邻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优势,推进交通和产业对接,增强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成为构建全省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和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形成与中原城市群核心层合理分工、协调互动、共同繁荣发展新格局,在推进“两大跨越”、实现中原崛起中发挥更大作用。

  建设许昌新区的优势条件主要体现三个方面:一是区位交通条件。许昌与郑州之间现有京珠高速、京广铁路、107国道相连,石武客专、安信公路(新107国道)、许昌至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正在规划建设中;东西方向有311国道、许开公路、许登高速、许兰高速。二是产业发展条件。区内魏都民营科技园、尚集产业集聚区已有一定产业基础,中原电气谷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核心区许继风电产业园已正式开工建设。三是资源支撑条件。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中,对区内魏都、尚集和中原电气谷等3个产业集聚区的建设用地给予了重点保障,对基本农田和村镇布局进行了调整。新区西临引汝干渠和南水北调干渠,具有支撑发展的水资源条件。

  二、许昌新区空间范围

  许昌新区位于许昌市现有城区北部,是体现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融合发展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空间上涵盖城市、农村和生态用地。规划区南至市主城区北外环及延长线,北至许昌县与长葛市行政边界,东至市主城区东外环北延(忠武路),西至规划建设的安信公路(新107国道),远期规划面积180平方公里。在行政区划上,许昌新区共涉及许昌县、魏都区,其中,许昌县面积164平方公里,涉及尚集镇、苏桥镇、河街乡、小召乡等4个乡镇,主要包括中原电气谷、尚集产业集聚区;魏都区面积16平方公里,涉及高桥营乡,主要包括魏都民营科技园。

  三、许昌新区功能定位

  许昌新区的功能定位为“四区一基地”:许昌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对外开放示范区和全国重要的输变电装备制造业基地。许昌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大力发展以花卉苗木、观光农业为主的现代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重点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以食品、纺织服装、档发为主的都市轻型工业,以汽贸、花卉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形成三次产业协调、集群协同效应明显的功能区域,促进人口和产业向城镇集中,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产业与城市协调发展。

  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按照组团式发展理念,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为涵盖城市、农村,产业复合,经济、人居、生态功能复合的功能性区域,形成带动豫东南发展的区域经济增长极。

  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加快新型农民住宅社区建设,推进“项目向园区、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向社区”集中和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创业就业服务体系”统筹,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对外开放示范区。采取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使之成为全省对外开放重要平台和承接高水平产业转移密集区。

  全国重要的输变电装备制造业基地。着力推进中原电气谷建设,提升电力输电二次设备、直流输电及电力电子设备制造规模和水平,大力发展电力输电一次、智能电网、风电、配用电、民用机电、核电控制设备制造业,提高输变电设备总承包能力,成为全国重要的输变电装备制造业基地。

  四、许昌新区管理体制

  许昌新区的规划建设在省委、省政府和许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实施,主要干部任免由市委提名后报省委研究。在体制上,按照组织协调和实施两个层面,成立许昌新区两级组织管理机构。

  (一)许昌市委、市政府成立许昌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负责新区规划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支持新区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2.组织协调涉及国家和省重大问题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3.协调有关县(区)和市属部门支持新区建设。4.审议确定新区管委会提出的年度计划和建设任务,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指导新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模式,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成立许昌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分别作为许昌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按副厅级架构设置。管委会是新区规划建设的执行机构,具有统一规划编制、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职权。主要职责是:1.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模式,对新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建设、统一管理。2.贯彻落实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新区规划、空间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案。3.研究提出报请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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