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南阳市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南阳市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就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目标,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立足点,通过政府主导、财政协调、部门配合,形成“以县为主、部门把关、上下联动、纵横结合、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基本要求
(一)规划引导,突出重点。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整合项目资金,重点解决制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瓶颈问题。今明两年要把所整合的资金向100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倾斜。
(二)县为主体,统一整合。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到立项在新型农村社区、申报为了新型农村社区、资金用于新型农村社区。
(三)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项目资金整合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涉农项目资金有效整合。
(四)创新机制,多方筹资。创新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的有效方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投入体系,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和信贷资本投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五)强化管理,规范运行。按照涉农项目资金性质和整合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和运行安全,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整合范围
1.财政部门预算内外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2.农办部门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中央财政贷款贴息项目资金。
3.交通运输部门的乡村道路建设资金、车购税用于一般公路项目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4.教育部门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资金、新农村卫生新校园试点工程资金、农村学校改造资金、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资金。
5.水利部门的农村饮水安全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6.发改部门的以工代赈资金、农村基本建设资金、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
7.农业部门的农业结构调整资金、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资金、农村沼气建设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资金、粮棉油高产创建示范补助资金、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补助资金。
8.文广新部门的“村村通”工程资金、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金、农村文化建设以奖代补资金、舞台艺术送农民资金、乡镇文化站设备购置资金、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建设资金、农村电影放映及农家书屋建设资金。
9.林业部门的生态省建设、以奖代补村镇绿化资金、林业科技推广资金。
10.民政部门的灾区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敬老院建设资金。
11.卫生部门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公共卫生服务建设资金。
12.国土资源部门的耕地开垦费、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奖励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13.商务部门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
14.供销部门的农资超市资金。
15.电力部门的农网改造资金。
16.体育部门的乡村文化站及体育设施建设资金、体育彩票资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资金、体育器材配备资金。
17.计生部门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
18.畜牧部门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肉牛大县和奶牛大县资金、生猪调出大县资金、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
19.住建部门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20.环保部门的生态村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补助资金。
21.其他涉农项目资金。
四、整合方法
(一)以县为单位统一整合。充分发挥县级资金整合平台的作用。县级政府既是农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又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实施者。要积极推进以县为单位的项目资金整合模式,统一制定资金整合规划和实施方案,避免项目重复建设和资金分散,确保资金捆绑使用。
(二)根据实际需要引导整合。充分发挥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的引领作用。每年年初,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社区建设规划要求,对照资金整合范围,提出社区建设年度需要安排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规划分类清单,并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中央、省、市项目申报指南,把纳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村镇作为重点,科学编制年度项目申报计划,从项目申报的源头上实现项目资金的整合。
(三)市直部门把关整合。充分发挥市直部门的指导支持作用。对县级上报的涉农项目,市直部门要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要,严格把关后上报或下达资金。
五、资金使用
(一)支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重点支持社区道路交通、供排水、垃圾处理、沼气建设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卫生室、文化健身广场、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区农民生活质量。
(二)支持社区产业发展。支持社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引进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支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腾空复耕地整理,纳入社区产业发展经营范围;支持各类产业项目引进,带动社区农民就业。
(三)支持社区农民增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大对农民养殖、种植、加工等扶持力度;支持农民技能培训,增加农民就业渠道;支持社区农户新建住房,鼓励农民按照统一规划搬迁建房。
(四)支持社区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区学校建设,支持社区教育事业发展;支持社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卫生医疗服务体系;支持社区文化阵地建设,推进科学知识普及;调剂提高新型农村社区组织运转保障经费标准,支持社区组织健康运转。
六、资金管理
(一)加强项目管理。整合后的项目管理仍以原项目主管单位为主,积极推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负责人负责制、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项目监理制、跟踪监督检查制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整合后的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直接拨付整合后资金。各县市区对整合后的资金要实行集中管理,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实行报帐制度,每月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拨付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市县两级要建立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以及群众、社会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监督检查体系,实行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事前、事中检查和竣工验收相结合,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检查监督,确保整合后的项目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做好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涉农项目资金整合联席会议制度。根据资金整合需要,党委、政府主管领导要组织召开涉农项目资金整合联席会议,研究安排资金整合工作。
(二)建立资金整合运行机制。各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一套资金整合运行机制,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工作联系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打破部门利益观念,共同推进资金整合工作。
(三)建立资金整合考(评)核激励机制(办法)。市政府将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资金整合比例进行排队,对工作成绩突出、整合比例高的单位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