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被拆迁人心中都有一个观念,遇到不公平拆迁依法维权花钱还不能解决问题,也有一部分被拆迁人和自身的维权经历诉说,“法律 是有权有钱人的武器,普通民众使用法律,只会自己给自己添堵”。
渊博征地拆迁律师根据数年的办案经验,大量总结了常见的被拆迁人通过法律维权不成功的案例原因发现,很多被拆迁人之所以使用法律武器维权仍然不能解决问题,抛去一小部分不可掌控的原因外,我想更主要的原因有两个,其一维权不够准确,其二维权不够彻底,所带来的后果是,被拆迁人依法维权不成功,反而把自己的弱点传达给了拆迁方。
现在渊博征地拆迁律师将以简单易懂的案例形式讲解,如果你曾经依法维权但又没有效果,建议你看一下,自己维权没成功,是不是也因为自己亲手把自己的弱点送到了拆迁方手里,如果你现在正是拆迁初期,那么也可以简单了解一下,避免自己重蹈覆辙。
案例一 糊弄信访
很多被拆迁人曾经给渊博征地拆迁律师留言说,因为自己老家拆迁,补偿不合理,拆迁方扬言说,你可以去北京上访,这样就可以解决问题了,无奈,当事人确实走上了信访之路,但……火车刚停下,就被不知道什么人带走,送回了老家看守所,在阻拦过程中,这些人还对自己进行恐吓,肢体伤害,被拆迁人很是不理解,国家开辟了这条依法维权的途径,为何……!
关于信访,我们讲解过很多次,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在信访路上的跨级上访,我们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老百姓有权利向各级政府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者投诉,接应部门应该做好接待工作。
老百姓所不知道的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规定,对于跨级提出来访事项的,上级机关不予受理,这也就是说,很多老百姓认为地方政府是互相包庇,反应也没用,只有到天子脚下上访才可以解决问题,还要注意,信访过程中上访者必须遵守公共和信访秩序要求,如果在政府门前聚众,围堵车辆或者有肢体冲突等,这些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上访者只知道国家开辟了信访的道路,却不知道其中的规定,就冒昧的到处上访,浪费时间、精力,还不能解决问题,如果在上访过程中行为不当,就会出现违法违规,这样,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把自己的把柄交给了拆迁人,让拆迁方依法定罪。
案例二 暴力反抗、人身安全威胁
渊博征地拆迁律师一直不断的在强调,不管拆迁进行到了哪一步骤,都不要以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做赌注,之前我们有一位被拆迁人,当强拆的机器已经开到门口,当事人为了阻止强拆,自己和家人砸坏了机器和随行车辆的车窗和车灯等,结果是“被抓了”,拆迁方说,如果签字同意就放人,不然就记录在案。
本身强拆就是因为不同意不合理的补偿做出的反抗,这样一来,因为自己的过激行为,让家人受到惊吓,最后还是以签字同意不公平补偿收场,当事人又悔又气,“难道拆迁方暴力强拆就不需要对我们负责吗?,怎么我们老百姓维护自己的财产,就要受到法律制裁?法律是什么样的法?”。
我们很理解也很同情这位被拆迁人的遭遇,但是我们不得不说,如果被拆迁人拿起武器毁坏他人财物或者伤害他人身体时,那么被拆迁人和违法强拆的拆迁方是没有不同的,最终不管是欺压者还是受害者,都要为自己做出的违法行为承担后果。
拆迁方违法强拆,并不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是需要被拆迁人通过快速有效的途径将他们送上法律的“断头台”,所以被拆迁人一定要理智,不要以暴制暴,如果自己的行为出现违法,反而自己成为接受法律审判的人。
案例三 拖 拖 拖 拖到尴尬
很多被拆迁人都有这样的心理,感觉自己的房屋,我不搬迁,对方就拿我一点办法没有,拆迁方为了促进拆迁就会主动向我低头,然后在被拆迁人实行拖延大法时,等来的除了强拆外,可能还有一个你不知道的妙招。
我们之前有一位陕西的被拆迁人,因为自己的房屋是商用,拆迁方却以住宅标准补偿,被拆迁人拒绝搬迁,和拆迁方开始了对立,这样的僵局持续了数年,后来被拆迁人发现拆迁方已经把自己当做空气,和不存在一样,周边所有的房屋都已经拆完,新的建设项目已经在进行,被拆迁人自己的房屋成为新建项目中扎眼的风景线,很多原本在自己房屋位置的项目,都已经绕道建设,这下急坏了被拆迁人。
现在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虽然和拆迁方没有达成协议,但是自己的房屋也是一直做着被征收的准备,作为商用房屋早已经停业,如果拆迁方不再征收自己的房屋,那就代表自己数年的停业损失没有人承担,就算开始营业,也不会像以前一样生意红火。
综合上述案例,归根结底被拆迁人和拆迁方都是打的心理战,在这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找不到正确的发力点,不能通过合理的途径解决自己所遇到的不满,就会陷入恐慌,从而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如果聚集大量人士上访、暴力抵抗,或者其它消极行为,不但对维权没有帮助,反而留给被拆迁人把柄。
渊博征地拆迁律师特别希望大家应该要明白,一些情况并不是法律要站在恶人的身边,更是我们被拆迁人没有找到正确的维权途径,让被拆迁人陷入“我自己的房屋,自己维护自己的财产,别人为什么要侵犯我的权利,最终耗时耗力,还不能解决问题”,最终让普通民众对法律丧失信心,或者失去维权的动力,这种现象反而是拆迁方希望看到的,对被拆迁人极其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