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导航

安庆市市区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9-04-18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庆市市区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
 
 安庆市市区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
奖 励 办 法
 
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制,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的节约率和贡献率,支持市区工业企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市区工业企业。其中,下列企业不列入奖励对象:
(一)非法人企业机构;
(二)所占用的土地未依法取得(包括未完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企业;
(三)年末有城镇土地使用税欠缴的企业或两年内有偷、逃、抗、骗税行为的企业;
(四)高耗能、高污染、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和发生环境污染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
    (五)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量部分实行分档分类奖励,以收定奖。对各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最高不超过调整前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与调整后实际纳税的差额。具体为:
(一)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奖励标准
1.对亩均年度税收贡献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企业,按调整前后差额的100%奖励;
2.对亩均年度税收贡献在2万元(含2万元)—3万元的企业,按调整前后差额的50%奖励;
3.对亩均年度税收贡献在2万元以下的企业不予奖励。
(二)建设期间奖励标准
在国家级开发区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300万元,或省级开发区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200万元的企业(含新建项目),建设期内按调整前后差额的100%奖励。
三、奖励办法的期限
自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奖励资金的兑现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兑现,按照税收的入库级次确定兑现奖励资金的级次。
五、办理程序
(一)申报:相关企业根据本办法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材料包括:
1.安庆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清算)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当年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审核:财政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会同同级发改、统计、经信、环保、国税、地税、国土资源等部门按政策规定进行审核。
(三)奖励资金拨付:经审核确认后,同级财政部门直接办理奖励资金拨付手续。
六、其它
(一)本办法所指亩均年度税收贡献,指企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净入库税收收入之和与企业占用土地面积之比,其中税收收入仅指地方留存部分,包括除土地使用税外的各类税收和教育费附加,不包括政府性基金。
(二)本办法计算奖励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度征收额为企业足额缴纳当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包括补缴以前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企业占用不同等级土地的,在计算亩均土地年度税收贡献时,按企业总的实际净入库税收收入和总的占用土地面积计算;并对占用不同等级的土地,一律按最低等级的土地调整前后土地使用税纳税差额计算奖励。
(四)凡涉及到其它有关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按从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五)企业或新建项目在建设期间的用地,自用地年度起,每年按奖励资金的70%兑现。履行投资协议的企业,建设完成并开始投产后再将30%一次性兑现。
(六)申报时间:相关企业于次年1月底前申报,财政部门于2月底前审核拨付奖励资金。
(七)各区财政局负责在每年奖励政策全额兑现后,将各自奖励政策兑现情况报市财政局。涉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市财政承担的部分年终通过结算补助各区。
七、申请土地使用税奖励的企业,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据。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全额追回已奖励的资金,并在以后年度不再受理其土地使用税奖励的申请。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
安庆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清算)
申  报  表
企业名称
(盖章)
 
 
年  度  
年度实际净入库税收合计
(万元)
  其中:国税(万元)  
 
地 税
(万元)
  其它
税收
(万元)
 
计税土地
等级
计税面积(平方米) 城镇土地税额标准(元/平方米) 应缴城镇土地使用税(万元) 实缴城镇土地使用税(万元)
         
         
         
         
合计        
年度亩均
地方税收
(万元)
  奖励比例(%)  
 
年度应奖励金 额
(万元)
 
年度已预
兑奖励资金(万元)
 
 
 
年度清算
奖励资金
(万元)
 
 
 
企业开
户银行
 
 
 
账 户
名 称
 
 
 
企业开户
银行账号
 
 
企 业
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