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导航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界首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间:2019-05-09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阜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界首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阜政发〔2015〕5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界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界首市作为以循环经济为主导的新型工业城市、中原经济区特色商贸城市、滨水园林城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一尊重、五统筹”的要求,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着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2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落实空间管制要求。大力发展中心城区,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
四、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统筹安排建设时序,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到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控制在3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5平方公里以内。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科学布局。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五、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与阜阳、合肥等城市的交通联系,建立公路、铁路、水运相协调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加强中心城区与市域城镇间的联系,统筹规划建设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给排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工作,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和抗震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发展。强化工业、交通、建筑节能,加快建设可再生能源体系。持续推进节能减排,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生态保护,合理划定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功能区保护范围,做好重要生态廊道的保护和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推进备用水源地建设,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七、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促进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将保障性住房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稳步推进城市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创造良好人居环境。
八、注重历史文化和城市特色风貌的保护与传承,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加快绿道建设,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加强对沙颍河两岸等重点地区建筑高度、体量和外观的规划控制引导,保护好自然水体和景观风貌,突出皖北城市特色。
九、《总体规划》是界首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阜阳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指导界首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日

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