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经常可以看到某地拆迁时,遇到钉子户,或者盘踞十多年的钉子户终于被拆除,堪称史上最牛钉子户被拆,总会有相关新闻出现在我们视线里,而钉子户也就是我们在文章中说到的被拆迁人,具体为什么选择当钉子户想必原因很多,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选择做钉子户就可以获得高补偿吗?征地拆迁律师和大家讨论一下。
选择做钉子户就一定可以获得高补偿吗?
答案并非一定,在现实中的征地拆迁中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不能达成一致,选择死守房屋,如果过程中钉子户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阻碍拆迁的,肯定是不能获取高补偿的,等来的是合法的司法强拆,我们应该要明白,选择当钉子户是为了什么,并不是让你一直坚守下去,无论你怎么坚守也不可能阻挡拆迁的脚步,早晚都会被拆掉,我们选择临时不拆做钉子户,是为了给自己预留时间与其周旋,让自己有时间寻找合理合法的途径针对拆迁补偿进行争取,所以被拆迁人应该明白,即使选择做钉子户,也应该做一名合法的钉子户,更不能对钉子户的词意曲解。
我们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中看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当然,如果被拆迁人对补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切记!不可有异议不寻求方法,选择一直拖一直拖一直拖,到最后并没什么用,耽误了诉讼有效期,等来了司法强拆,我们再次重申,遇到任何异议,请不要选择闹,不要认为自己是盖伦人在塔在,更不要选择以肉体对抗机器等过激行为,这些并非理智行为,如果你想要回补偿,如果你为了保全自己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你为了以后的生活考虑,请不要浪费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在诉讼有效期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这是唯一一个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当然!如果你认为不拼个你死我活就有辱人格,那......自己不自救,没有人救得了你。
我们相信,大部分人选择做钉子户都是出于无奈之举,都是因为拆迁方一直使用各种套路压低补偿,致使被拆迁人无法接受较低的拆迁补偿造成的,他们意志顽强,无论拆迁方施加什么压力,他们都依旧坚挺,他们所要的很简单,要回属于自己的合理补偿,只是在处理方式上欠缺,大部分的钉子户都是选择拖,只要我人住在房屋里,你就没法拆迁,拖到最后,拆迁方还是会选择妥协。
最后征地拆迁律师认为,钉子户不是不可做,但是做钉子户的目的一定要清楚,也应该清楚自己所处的情况,选择做钉子户,如果处理途径不合理,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在我们十年的维权案件中,并不是每一位选择做钉子户的被拆迁人都可以获得高补偿,大多数换来的都是强拆,拆除之后失去谈判资本,补偿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