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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屋相关证件,就没有拆迁补偿?

时间:2019-05-2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征地拆迁律师一直在收集一个关于“没有证件的房屋是不是违建”的调研,从总体结果来看,大众的意见还是不能一概而论,不能一棒子打死,违建的界定更不能用证件来衡量,更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很多网友笑喷到“故宫没有证件、长城没有证件、很多古建筑没有证件,是不是也算违建呢?”,在我们维权案例中,因违建问题维权的占比还是相当高的,原因也是拆迁方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是没有证件就归为违建,其用意是压低补偿。

 

没有房屋证件,拆迁时没有拆迁补偿吗?

理论上讲,房屋在遇到拆迁时,根据房屋证件补偿是应该的,很多地区都有这样的政策,被拆迁人如果选择产权置换方式进行安置的,就要根据被拆迁人合法的证件证明面积作为补偿根据,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面积进行每平米/元给予补偿,房屋证件确实是一个证明房屋是否合法,房屋有效信息的直接有力证据。

 

但是刚才我们已经所说,理论只是理论,终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如果只根据理论不结合实际情况和纸上谈兵没有区别,通俗来讲,违建就是指没有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私自建房没有取得房屋合法证件的,我国在2008年开始实行《城乡规划法》其中指出在宅基地上建房的需要获得许可证,根据我国法律法不朔及既往的原则,法律出台后只是针对出台后的,出台前的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

 

也就是说在2008年之后建设房屋的必须要申请相关许可证,否则视为违建,每一位被拆迁人应该格外了解2008,相关法律是在2008年开始规定实行,2008年之前建设的房屋,没有证件的房屋,不全适用于本规定。

很多被拆迁人祖祖辈辈定居于此,生活年月甚长,在当时建设房屋时,我国相关法律并不健全,或者说并没有相关部门管理,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因为历史原因造成的没有房屋证件,更让被拆迁人所怀疑的是,自己的房屋住的好好的,早不违建,晚不违建,偏偏在遇到拆迁时才是违建?难道我的房屋是“间歇性违建不成?”。

 

征地拆迁律师再次提醒每一位被拆迁人,如果你正在遭遇拆迁,如果你也没有房屋相关证件就被拆迁方说为违建,那么我们可以告诉你,拆迁方是以“拆违的名义”拆迁,并且,对违建的认定并不是谁都可以认定,必须有相关认定权限的部门,根据法律规定的严格程序进行认定,所以对于那些一口认定违建的人来说,目的很简单就是压低拆迁补偿,还是希望被拆迁人应当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免错失良机。

 

无证房屋有没有拆迁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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