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亳州市及所辖县(区)和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亳政〔2017〕57号)已经省政府同意,请抓紧推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并适时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按照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以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健全人地挂钩机制为着力点,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构建科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切实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重要基础设施、扶贫攻坚以及民生项目等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