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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06-1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8月22日 滁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农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按照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央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依据,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宗旨,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将农民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权属证书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登记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范围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 三、工作任务 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落实到户。以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档案,建立农民土地承包权属电子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管理信息化。 2014年,在全市7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市、区)(琅琊区除外)共45个乡镇(园区)全面开展,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任务。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四、技术标准 村民小组地块图、农户承包地宗地图制作、外业修补及数据库技术标准及内容,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标准,由省农委会同省国土厅、省测绘局共同制定。 五、操作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本步骤包括:成立组织→宣传动员→培训人员→调查摸底→农户申请→制作调查工作底图→现场调查指界→问题修补→制作宗地图及相关资料→农户确认→结果公示→结果审核→建立登记簿→颁发证书→建立数据库→资料归档→成果验收。 (一)成立组织。试点县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组织,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协调指导试点工作开展。乡镇(街道,下同)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村成立由村、组干部、老党员和村民小组农民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和“议事会”,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二)宣传动员。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农业部门组织媒体、网站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重要意义,营造舆论氛围;下发文件,加强工作指导;召开县、乡、村动员会议,组织宣传发动;印发宣传手册或致农民的一封信,把政策交给群众,奠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思想基础。 (三)培训人员。由市、县分级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队伍,培训内容重点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和实务操作知识。 (四)调查摸底。以村为单位,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档案、承包合同、承包台帐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做好完善工作;对二轮承包遗留问题,要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同时,要根据实情,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为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奠定基础。 (五)农户申请。由行政村组织发放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承包户(户主)进行填写。要保证同一户承包申请的唯一性,申请表所填写家庭户籍信息必须要与户口簿、身份证信息相一致。申请表由乡、村工作小组根据二轮承包合同和户籍信息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并形成小组汇总表,按规定的时间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六)宗地图测绘。全省采用统一的测量调查方法,由省测绘部门利用已有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以航空摄影资料为基础,采集农村土地承包地块图斑,把经解译纠偏后的航空影像图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底图,形成村民小组地块图,提供给试点乡镇、村和村民小组,供农户现场指界。 (七)现场指界。由试点乡镇、村工作小组、“村民议事会”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申请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所指认地块的承包户姓名要与承包户填写的申请书姓名相一致。现场指界后,由工作人员标注上图,并由承包户或其委托人、村组负责人在工作底图上签字确认。 (八)问题修补。由试点乡镇、村工作小组对各村民小组地块图及指认结果进行审核,发现地块图与实际出入较大、承包农户有疑问的,要依托专业队伍如实进行外业修补测,运用GPS、全站仪等测量工具进行修测完善,最终形成与现状一致的村民小组地块图。 (九)制作宗地图。由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专业队伍根据修测完善后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制作承包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重要成果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档案。 (十)农户确认。由试点乡镇、村工作小组、“村民议事会”人员组织农户,对承包地宗地图进行最终确认,并在相应的图或表上签字盖章。 (十一)结果公示。将试点乡镇、村工作小组、“村民议事会”人员及农户确认的成果,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电子版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户承包地宗地图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要保留影像资料。 (十二)结果审核。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地宗地图等确权登记资料进行汇总,上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 (十三)建立登记簿。由试点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村民小组报送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包括图件、表格、数据、文字报告)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规定的,以组为单位造册,并报县级农业部门复核、审批。县级农业部门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核查小组,对登记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分级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登记簿,登记簿中要附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 (十四)登记发证。由省级农业部门监制、县级人民政府印制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行政村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统一颁发。 (十五)建立数据库。由试点县根据政府招标采购确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软件,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管理数据库。 (十六)资料归档。由县、乡镇、村三级分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建立档案的主要内容有:1.申请书,2.调查表,3.审批表,4.登记簿,5.宗地图6.登记台账,7.面积汇总表,8.调查工作底图,9.公示资料,10.经营权证书等。 (十七)成果验收。由市组织对试点县(市、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报省备查。 六、时间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3月至4月,主要做好成立组织、会议部署、宣传动员、业务培训、制定方案、印制基础表格等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4年5月至10月,主要完成调查摸底、农户申请、地籍测绘、现场指界、问题修补、制作宗地图、农户确认、结果公示、结果审核、建立登记簿、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三)颁证阶段。2014年11月,主要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结果公示和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 (四)归档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主要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整理、建档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五)验收阶段。2015年2月,全市组织检查验收,准备迎接省里抽查。 2015年县(市、区)全面推开,参照上述工作步骤实施,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任务十分艰巨,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农业部门要组织好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工作验收考核;国土资源部门要全程参与,及时提供经省级验收合格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指导处理好涉及有关权属的矛盾纠纷;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监督问责,及时查处试点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营私舞弊的行为;政府法制部门和档案部门要及早介入,做好法律法规指导服务和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 (二)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依法规范操作,防止因工作不细致、不深入,造成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确权登记是对二轮土地承包的进一步完善,对试点中遇到的问题,要遵循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尊重历史的原则,妥善处理。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绝不能借机打乱重分或调整农户承包土地;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文规定的,要依据法律的基本精神,学习借鉴省内外的试点经验,结合当地实际,统一政策口径,积极化解矛盾。 (三)加强工作交流。自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起,各试点县(市、区)要建立信息交流制度,每月将工作情况向市里书面汇报1次,由市将情况汇总向省试点工作办公室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请示。市、县(市、区)试点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各地在试点中遇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四)规范档案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是确权登记工作的最终成果,也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的重要基础。省里将下发档案管理统一规范,各地要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分门别类收集整理确权登记颁证资料,规范建档,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得起历史检验。 (五)严格保密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特别是基础地理信息资料属保密范畴,要严格按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进行保管,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六)落实工作经费。各地要按照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确保完成试点任务提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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