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山东泰安二期抽水蓄能电站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鲁政字〔2019〕85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查〈山东泰安二期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泰政呈〔2019〕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泰安二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二、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进一步优化移民安置方案,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做好项目占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尽量减少占地规模,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和移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及库区社会和谐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