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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六安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

时间:2019-08-15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月15日

 

六安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立健全土地利用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六政〔2014〕6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专项清理、属地负责、分类处理、妥善处置”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摸清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盘活存量土地,加快开发进度,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清理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范围  

2007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各地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的各类国有建设用地。  

(二)清理内容

  1. 批而未供土地。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未实施具体供应的土地。
  2. 供而未用土地。土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3. 用而未尽土地。已开发建设,但按照批准规划设计方案未全面动工实施,如实填报具体未动工面积。

三、工作安排  

此次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6年1月)。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闲置土地清理具体实施方案,召开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动员会,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调查摸底(2016年2-3月)。各地要组织专门人员现场调查核实,逐批次、逐地块进行拉网式清查摸底,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用而未尽”的项目用地逐一调查核实,构成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的,认真填写闲置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清理处置情况表,并逐地块统计上图,建立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台帐及宗地档案。  

2016年3月底,各县区政府(管委)将本辖区内闲置土地清理调查情况,上报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三)分类处置(2016年4-9月)。各地应按照建设用地批后实施供应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规定要求,逐宗制订处置计划,分类予以处置。  

对批而未供土地,采取限期完善项目供地手续、上报省政府调整报批、安排新建项目、纳入储备等途径,积极消化处理。  

对供而未用土地,分析梳理原因,有针对性地予以处置。因企业原因,超过约定动工日期未动工建设的,下达限期动工通知书,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工建设;超过约定动工日期1年未动工建设的,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约定动工日期2年未动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政府原因,造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采取延期动工开发、调整规划用途、安排临时使用、置换土地、协议收回等途径进行处置。  

对用而未尽土地,因容积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约谈土地使用权人,制订推进措施,限期继续开发建设,逾期仍未实施的,依法收回部分土地。  

2016年9月底,各县区政府(管委)将本辖区内闲置土地处置情况,上报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2016年10月)。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县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合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和卫星航片等平台,组织现场核查,重点检查各地清理调查的全面性、处置的及时性、整改的到位性及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配套机制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六安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闲置土地清理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要相应成立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落实专门办公室,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根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时间节点,落实专门办公人员,集中力量办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此次清理处置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部门联动。此次清理工作重在摸清家底,掌握全市范围内土地开发利用状况,分类处理,依法依规处置。国土部门负责现场逐宗调查核实,摸底登记;住建、规划部门负责提供规划方案和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等相关资料;发改、经信部门负责提供并核查项目投资强度的落实情况;税务部门负责提供项目税收缴付情况;房管、财政、城管、监察、检察、法院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清理处置工作。  

(四)定期督查调度。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定期对各地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进度进行督查和调度,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清理处置工作不到位的县区,将上报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兑现奖惩措施。市政府将此次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纳入年度县区重点工作内容,有关结果作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依据。对不按时间节点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清理处置工作滞后的县区,将暂停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对清理处置工作先进的,给予用地指标奖励;对土地利用粗放和闲置浪费严重的,扣减用地计划指标,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六安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表

       3.供而未用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表

       4.用而未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表

 

 

附件1

六安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付新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程东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徐德传   市监察局局长

周德福   市发改委主任

杨春林   市规划局局长

卢  俊   市经信委主任

郭  强   市城管局局长

苏自勤   市地税局局长

黄汇东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李修俊   市国土局局长

周正稳   市住建委副主任

陈礼红   市房产局局长

张有春   市法院副院长

王维法   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李修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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