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表》《2019年棚户区改造拆除清零任务分解表》《2019年棚户区改造安置点建设任务分解表》以及《2019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2019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目标任务。我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是实施棚户区改造8000户,其中棚改征收4000户(详见《2019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表》),棚改清零4000户(详见《2019年棚户区改造拆除清零任务分解表》);安置房开工建设9604套(详见《2019年棚户区改造安置点建设任务分解表》)。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以及市各有关单位要对标对表抓调度,强化联动抓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要严格对照年度目标,将地块“清零”、宝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安置房建设及其所涉地块拆迁、政策资金已落实项目作为2019年棚改工作重点。通过成立突击队伍、实行领导干部包保、每月攻坚行动等形式,强化人员力量,压实工作责任,依法依规强力推进,确保征一片、拆一片、清一片。其中,铜官区政府、郊区政府要按照“以日保周、以周保旬、以旬保月”的要求,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加快宝山区域签约进度,确保6月底前完成协议签订,8月底前完成“清零”任务。市建投公司、义安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快安置点建设,确保5月底前宝山、联盟11队、鱼头和史村安置点全部开工,12月底前千禧苑、上丰3期全部开工。
三、加强协调调度。完善“周通报、月排名、年总评”工作机制,实行会议决定事项“交办单、会商单、督办单”推进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按照“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排名”的要求,定期通报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参与棚改工作情况、棚改工作成效、示范带动影响等情况。同时,按照“一日一通报”的要求,对宝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专项通报。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要健全完善相应调度机制,及时解决具体问题,高效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四、强化资金保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从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角度,盘活存量,挖掘增量,全面梳理棚改可出让用地规模,完善资金拨付办法、市区土地出让金分成办法,统筹使用好土地储备债券、棚改专项债券等各方资金。市财政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指导辖区政府统筹做好棚改专项债券的申报工作,争取更多资金支持。除上级补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改造外,铜官区、郊区项目改造由市级财政按照每户3万元标准予以补助;枞阳县、义安区、铜陵经开区项目改造仍按原体制执行。
五、严格考核奖惩。县区、铜陵经开区作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实行党政同责,共同纳入目标考核奖惩范畴。制定完善铜陵市棚改和征收工作考核办法,继续实行单位、个人缴纳风险保证金制度。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考核兑现;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可参照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将一定比例的单位考核兑现奖金用于奖励辖区内棚改工作人员。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没收风险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在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分配、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营造舆论氛围。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定具体详实的宣传方案,组织专班力量,采取集中宣传、开设专栏、专题报道、一线访谈等形式,及时报道棚改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努力推出一批有影响、有深度的新闻力作。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大现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和设立宣传点、入户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和意义,充分调动居民自治改造委员会积极性,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 棚户区名称 | 项目坐落 |
责任 主体 |
开工数 | 安置类型 |
主要安置 方 式 |
安置地块 | 形象进度要求 | ||
货币化 安置 |
实物 安置 |
|||||||||
合 计 | 4000 | 1681 | 2319 | |||||||
一、滚动实施项目 | 1103 | 470 | 633 | |||||||
1 | 铜官区宝山区域二期 | 天马山铜矿采矿区至郊区宝山村至笔架山南麓区域 | 铜官区 | 155 | 100 | 55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宝山安置点 | 6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8月底前完成拆除 | |
2 | 车口片棚改二期 | 铜都大道至太平湖路至天山大道区域 | 铜官区 | 100 | 100 | 实物安置 | 鱼头安置点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3 | 车站新村二期 | 铜官大道至育才路口至至老火车站广场区域 | 铜官区 | 90 | 90 | 实物安置 | 五松五组、东方银座安置点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4 | 西湖镇联复城中村二期 | 东至横塘村交接处、南至横塘村、西至双朱路、北至阮家河 | 铜官区 | 100 | 100 | 实物安置 | 周边房源安置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5 | 西湖镇新圩城中村二期 | 双朱路至陵江大道与联复村结合区域 | 铜官区 | 100 | 100 | 实物安置 | 周边房源安置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6 | 郊区宝山区域二期 | 原宝山垃圾填埋厂至郊区私营工业园区域 | 郊区 | 288 | 100 | 188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宝山安置点 | 6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8月底前完成拆除 | |
序号 | 棚户区名称 | 项目坐落 |
责任 主体 |
开工数 | 安置类型 |
主要安置 方 式 |
安置地块 | 形象进度要求 | ||
货币化 安置 |
实物 安置 |
|||||||||
7 | 枞阳县上码头棚户区四期 | 正大街至二大街至看守所、老县委区域 | 枞阳县 | 200 | 200 | 货币化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 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8 | 枞阳县正大街棚户区二期 | 正大街至长河小闸至正大街区域 | 枞阳县 | 70 | 70 | 货币化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 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二、新增项目 | 2897 | 1211 | 1686 | |||||||
铜官区小计 | 631 | 81 | 550 | |||||||
9 | 小杨村 | 铜官大道至铁路线区域 | 铜官区 | 90 | 20 | 7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五松五组安置点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10 | 有色金茂地块棚户区 | 宝山路以南有色金茂仓库地块区域内 | 铜官区 | 100 | 100 | 实物安置 | 宝山安置点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1月底前完成拆除 | ||
11 | 幸福渠沿线棚户区 | 官塘二路、幸福渠菜市场等 | 铜官区 | 100 | 100 | 实物安置 | 团购周边房源 | 6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8月底前完成拆除 | ||
12 | 黑砂河沿线棚户区 | 黑砂河沿线 | 铜官区 | 50 | 50 | 实物安置 | 团购周边房源 | 6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8月底前完成拆除 | ||
13 | 金口岭矿棚户区 | 金东活动中心至淮河大道至金口岭东村25栋区域 | 铜官区 | 180 | 180 | 实物安置 | 团购周边房源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1月底前完成拆除 | ||
14 | 零星棚户区 | 铜官区规划区内(官塘88栋及周边,机厂三期40户,金山危改等项目) | 铜官区 | 111 | 61 | 5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周边房源安置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序号 | 棚户区名称 | 项目坐落 |
责任 主体 |
开工数 | 安置类型 |
主要安置 方 式 |
安置地块 | 形象进度要求 | ||
货币化 安置 |
实物 安置 |
|||||||||
义安区小计 | 556 | 0 | 556 | |||||||
15 | 富贵村安置点棚户区 | 东部城区 | 义安区 | 126 | 126 | 富贵村及东部城区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16 | 千禧苑小区危改 | 003县道至东城大道至牡丹新村小区区域 | 义安区 | 230 | 230 | 实物安置 | 原地回迁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0月底前完成拆除 | ||
17 | 零星棚户区 | 义安区区域 | 义安区 | 200 | 200 | 实物安置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郊区小计 | 180 | 50 | 130 | |||||||
18 | 郊区零星棚户区 | 郊区范围内 | 郊区 | 100 | 50 | 50 | 实物安置 | 团购周边房源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9月底前完成拆除 | |
19 | 宝山路沿线棚户区 | 铜都大道中石化加油站后 | 桥南办 | 80 | 80 | 实物安置 | 宝山安置点 | 6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8月底前完成拆除 | ||
铜陵经开区小计 | 50 | 50 | ||||||||
20 | 零星棚户区(谢珑兰村剩余等) | 铜陵经开区区域内 |
铜陵 经开区 |
50 | 5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团购或周边安置房源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枞阳县小计 | 1480 | 1080 | 400 | |||||||
21 | 枞阳县古塘城中村二期(桐山组、新桥组等) | 党校南路至滨江现代城至银塘东路区域 | 枞阳县 | 330 | 330 | 货币化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序号 | 棚户区名称 | 项目坐落 |
责任 主体 |
开工数 | 安置类型 |
主要安置 方 式 |
安置地块 | 形象进度要求 | ||
货币化 安置 |
实物 安置 |
|||||||||
22 | 枞阳县石岭城中村三期(石岭居委会中心组、陈庄组等) | 连城路十字路口至县公路局至狮峰山小区第四组团区域 | 枞阳县 | 300 | 300 | 货币化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23 | 枞阳县长安城中村(组) | 长安路至牛庄组牛庄、迎丰组区域 | 枞阳县 | 200 | 200 | 货币化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24 | 枞阳县沿河城中村 | 县农机校至红旗圩至殷桥组区域 | 枞阳县 | 200 | 100 | 10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团购周边房源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25 | 枞阳县莲花湖南岸棚户区 | 金海加油站至枞阳小闸至莲花湖区域 | 枞阳县 | 200 | 200 | 实物安置 | 团购周边房源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26 | 枞阳县蒲洲周方庄城中村 | 妇幼保健站至银塘路至浮山路区域 | 枞阳县 | 100 | 100 | 实物安置 | 团购周边房源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
27 | 新楼村等棚户区 | 枞阳县经开区范围内 | 枞阳县 | 150 | 150 | 货币化 | 9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协议签订,12月底前完成拆除 |
2019年棚户区改造拆除清零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棚户区名称 | 责任主体 | 项目坐落 | 项目年度 | 拆除任务数 | 形象进度要求 |
合 计 | 4000 | |||||
铜官区小计 | 1499 | |||||
1 | 源北棚户区 | 铜官区 | 东郊办 | 2015 | 7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2 | 铜化新村 | 铜官区 | 滨江社区 | 2015 | 1 | 6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3 | 新洲居民组 | 铜官区 | 滨江社区 | 2015 | 2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4 | 老铜矿棚户区剩余地块 | 铜官区 | 友好社区 | 2015 | 19 | 6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5 | 柯村城中村 | 铜官区 | 天井湖社区 | 2016 | 4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6 | 跃进新村 | 铜官区 | 滨江社区 | 2016 | 60 | 6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7 | 铜化新村(黑砂河沿线) | 铜官区 | 滨江社区 | 2016 | 22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8 | 园林剩余棚户区 | 铜官区 | 映湖社区 | 2016 | 2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9 | 焦化散户 | 铜官区 | 金山社区 | 2016 | 2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10 | 友好和平新村棚户区 | 铜官区 | 友好社区 | 2016 | 33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11 | 红光新村 | 铜官区 | 滨江社区 | 2016 | 36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12 | 林业队棚户区 | 铜官区 | 友好社区 | 2016 | 1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13 | 铜山·铜塘棚户区 | 铜官区 | 狮子山社区 | 2016 | 1 | 5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14 | 火车站周边地块 | 铜官区 | 西湖镇 | 2017 | 256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15 | 小农场夹角地块 | 铜官区 | 西湖镇 | 2017 | 260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16 | 联盟11队 | 铜官区 | 东郊办 | 2018 | 97 | 10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17 | 井巷新村 | 铜官区 | 幸福社区 | 2018 | 147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18 | 鹞山棚户区 | 铜官区 | 鹞山社区 | 2018 | 95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19 | 机厂新村 | 铜官区 | 金山社区 | 2018 | 45 | 6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20 | 昆仑地块棚户区 | 铜官区 | 西湖镇 | 2018 | 21 | 6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21 | 滨江社区危改 | 铜官区 | 滨江社区 | 2018 | 199 | 4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22 | 西湖镇横塘城中村 | 铜官区 | 西湖镇 | 2018 | 32 | 6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序号 | 棚户区名称 | 责任主体 | 项目坐落 | 项目年度 | 拆除任务数 | 形象进度要求 |
23 | 西湖镇石山城中村 | 铜官区 | 西湖镇 | 2018 | 34 | 5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24 | 西湖镇青山城中村 | 铜官区 | 西湖镇 | 2018 | 15 | 5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25 | 文化新村14—15栋、光明新村2—3栋、文化东村7、10栋 | 铜官区 | 金山社区 | 2015、2018 | 29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26 | 横港社区棚户区(含沿江新村19—21栋等) | 铜官区 | 横港社区 | 2018 | 22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27 | 西湖镇长龙城中村 | 铜官区 | 西湖镇 | 2018 | 1 | 5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28 | 阳光社区危改 | 铜官区 | 阳光社区 | 2018 | 24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29 | 鱼头地块 | 铜官区 | 西湖镇 | 2018 | 32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义安区小计 | 650 | |||||
30 | 南湖棚户区 | 义安区 | 五松镇 | 2015 | 50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31 | 顺安镇老城区棚户区 | 义安区 | 顺安镇 | 2016 | 150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32 | 城北加油站棚户区 | 义安区 | 五松镇 | 2017 | 100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33 | 东部城区老芜铜路北侧棚户区 | 义安区 | 顺安镇 | 2018 | 50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34 | 金山西棚户区 | 义安区 | 顺安镇 | 2018 | 70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35 | 金桥园区棚户区 | 义安区 | 经开区 | 2018 | 80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36 | 春蕾路西侧棚户区 | 义安区 | 五松镇 | 2018 | 150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郊区小计 | 650 | |||||
37 | 建华东西片 | 郊区 | 桥南办 | 2016 | 15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38 | 铜山6组 | 郊区 | 桥南办 | 2017 | 55 | 10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39 | 大通石油公司、粮站等 | 郊区 | 大通镇 | 2017 | 70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40 | 大通教堂周边棚户区 | 郊区 | 大通镇 | 2017 | 40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41 | 铜山10、11队城中村 | 郊区 | 桥南办 | 2018 | 50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42 | 大通镇黎明城中村中徐 | 郊区 | 大通镇 | 2018 | 50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43 | 812队棚户区 | 郊区 | 桥南办 | 2018 | 70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44 | 大通新建城中村交通组、河湾组 | 郊区 | 大通镇 | 2018 | 60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序号 | 棚户区名称 | 责任主体 | 项目坐落 | 项目年度 | 拆除任务数 | 形象进度要求 |
45 | 大通何垅城中村 | 郊区 | 大通镇 | 2018 | 80 | 6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46 | 大通镇新建城中村徐畈组 | 郊区 | 大通镇 | 2018 | 100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47 | 铜山2队剩余棚户区 | 郊区 | 桥南办 | 2018 | 40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48 | 大通共和街棚户区 | 郊区 | 大通镇 | 2018 | 20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铜陵经开区小计 | 305 | |||||
49 | 方村 | 铜陵经开区 | 2016 | 35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50 | 联盟村 | 铜陵经开区 | 2016 | 80 | 10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51 | 新江村 | 铜陵经开区 | 2016 | 60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52 | 双桥城中村 | 铜陵经开区 | 2018 | 60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53 | 查壬城中村 | 铜陵经开区 | 2018 | 70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枞阳县小计 | 896 | |||||
54 | 县连城城中村(团结圩南岸) | 枞阳县 | 2017 | 2 | 6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55 | 枞阳县旗山城中村中心组等 | 枞阳县 | 2017 | 30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56 | 上码头 | 枞阳县 | 2018 | 41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57 | 县正大街棚户区(五七圩泵站至小闸段) | 枞阳县 | 2018 | 42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58 | 县老庄片区城中村改造 | 枞阳县 | 2018 | 215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59 | 县旗山片区城中村改造 | 枞阳县 | 2018 | 105 | 9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60 | 县老保险公司棚户区 | 枞阳县 | 2018 | 20 | 6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61 | 县环羹脍赛湖周边城中村改造 | 枞阳县 | 2018 | 150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62 | 县石岭(朝阳组)城中村 | 枞阳县 | 2018 | 57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63 | 县沿河、长安城中村殷桥牛庄组 | 枞阳县 | 2018 | 146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64 | 县石岭城中村(莲花组) | 枞阳县 | 2018 | 50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
65 | 县古塘城中村(新桥、桐山组) | 枞阳县 | 2018 | 38 | 8月底前完成拆除清零,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
序号 | 安置点名称 | 所属辖区 | 建设单位 | 建设套数 | 形象进度要求 | 开工时限 |
1 | 鱼头安置点一期 | 铜官区 | 市建投公司 | 2490 | 项目开工 | 5月底前 |
2 | 鱼头安置点二期 | 铜官区 | 市建投公司 | 2038 | 项目开工 | 6月底前 |
3 | 宝山安置点 | 铜官区 | 市建投公司 | 1924 | 项目开工 | 5月底前 |
4 | 联盟11队安置点 | 铜官区 | 市建投公司 | 560 | 项目开工 | 5月底前 |
5 | 史村安置点 | 经开区 | 开发区集团总公司 | 1392 | 项目开工 | 5月底前 |
6 | 上丰3期安置点 | 经开区 | 开发区集团总公司 | 600 | 项目开工 | 12月底前 |
7 | 千禧苑安置点 | 义安区 | 600 | 项目开工 | 12月底前 |
2019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民生工程,进一步改善我市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省民生工程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大力进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等要求,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将老旧小区环境改善与违章建筑拆除、架空线缆整治、雨污分流、城区配电设施提升改造、道路微循环、建筑节能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相结合,切实解决影响居民日常居住和环境面貌的突出问题,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打造“15分钟城市居民活动圈”,提高居民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
二、实施范围
在县区政府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征集民意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的原则,2019年实施9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具体为铜官区杨家山村、狮子山老城区、新苑小区(1—3期),义安区观湖西苑、齐仙小区,郊区永平小区、阳光花园小区,枞阳县沿湖小区、向阳综合楼。
三、整治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结合各小区建成使用年限、配套设施状况、周边地理环境等分类实施,满足不同需求,形成各具特色的整治效果。重点实施以下整治改造:
(一)基础设施整治改造
1.小区容貌整治。全面拆除小区内乱搭乱建、乱拉乱挂,集中整治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种菜、饲养家禽家畜等行为,修缮或出新住宅楼外立面。
2.架空线缆整治。集中整治各类通信管线,确保做到横平竖直、整齐有序。具备条件的小区分类实施管线下地改造。
3.配套设施整治。修复或增建小区内破损的道路及照明设施,硬化铺装居民活动场地,维修破损落水管、楼梯扶手、防雷设施。
4.绿化提升整治。结合实际对原有草坪、花灌木、小乔木进行规划整理,增加色叶树种,适当增加小品,使绿量平衡,整洁美观。
5.水、电、气管网整治。更新改造小区内老化严重、年久失修的供水、供气、供电管线和设施,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
6.雨污分流改造。重新规划设计原有雨污合流管网,布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
7.停车设施改造。合理规划小区公共部位和闲置地块,增建停车位,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
8.技防设施改造。维修或增设小区监控等技防设施,明显提升小区技防水平。
9.共用设施功能完善。增设小区文化墙等公共文化设施,结合居民日常生活需要,适当增设晾衣架、休闲桌椅、健身器材等。
(二)功能提升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合小区业主意愿,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力度。
2.既有住宅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小区业主意愿,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实施住宅楼外墙或屋面等部位进行建筑节能改造。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3月底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计划。县区政府开展宣传发动、征询居民意见,组织社区规划师参与,委托工程设计;3月底前完成工程立项、方案审查、公示、施工图设计、财政评审,开展招投标工作;同时,会同市城管执法局组织整治小区违章搭建和乱堆乱放、清理小区内菜地;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牵头组织供电、通讯和供水、供气单位开展小区管线清理和相关改造工作。
(二)施工阶段(2019年4月—9月)
县区政府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中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进行施工前培训;中标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区政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确保整治改造工程于2019年9月底前完工。
(三)验收阶段(2019年10月初)
由县区政府及整治改造所在社区、居民代表和社区规划师组成验收组,开展竣工验收,落实项目验收移交。组织整理工程决算资料,报审计部门审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回头看”,组织县区迎接省民生工程绩效评价。
(四)长效管理(2019年10月起)
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物业管理属地职责,制定老旧小区管理方案,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合理确定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健全小区管理各项制度,为广大居民提供以保洁、秩序维护、绿化和共用设施维护养护等为主要内容的准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低收费、有补贴、广覆盖”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方案审查、造价控制、市级补助资金拨付等工作。对县区政府开展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负责组织供气、供水单位开展燃气、供水管网整治和改造。
(二)县区政府:负责筹措县区整治改造工程资金,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老旧小区调查摸底,通过宣传栏、居民座谈会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和建议。会同市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社区规划师参与老旧小区整治设计方案编制和技术审查,实现专业力量与居民需求精准对接。拆除违章建筑,清理乱堆乱放和菜地,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负责委托设计、方案初审和公示、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决算报审等工作;严格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总价控制在政府投资工程管理规定的范围以内。对整治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施准物业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计划审批以及组织供电企业对小区内部分运行时间较长、安全可靠性不能满足居民需求的配电设施进行升级。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整治改造工程方案设计,组织社区规划师参与设计方案审查。
(五)市数据资源局:负责组织通讯企业对小区内乱拉乱牵、有碍观瞻的管线进行集中清理,确保做到横平竖直,规范有序美观,推进实施通讯架空线缆下地工程。
(六)市财政局:负责督查县区小区整治资金落实情况,筹措市级整治改造工程配套资金,按照经审查的工程形象进度和合同约定,拨付整治改造工程资金。
(七)市综治办:负责协调县区政府和公安部门共同做好小区增设监控设施的布点、建设和后续管理工作。
(八)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小区监控设施建设和后续管理工作,查处工程推进中的暴力抗法行为,协调运输施工材料和建筑垃圾货车在禁行区域内的临时通行事宜。
(九)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小区拆违和建筑垃圾运输倾倒工作。
(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负责整治改造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
(十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整治改造工程消防管理工作。
(十二)市审计局:负责组织指导整治改造工程决算审计和跟踪设计。
(十三)水、电、气和通讯等各类管线单位:按照整治改造工程统一部署,做好整治改造工程涉及的老旧设施改造和管线清理规整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是省、市民生工程,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市、区(县)、社区(镇办)三级联动机制。县区政府要成立专班,科学合理安排实施计划,逐项细化落实到人。同时要加强调度督导,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和社区宣传栏,召开社区群众座谈会,广泛宣传整治改造工程的意义、进展和成效以及小区物业管理、文明创建等内容,提高全社会对整治改造工程的认识,引导社区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整治改造工程。
(三)充分尊重民意。实施整治改造工程的小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要采取媒体报道、入户调查、多轮公示、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组织现场查看等形式,确保居民在整治改造中的知情权、参选权、监督权,努力将整治改造工程建成社会广泛认可、群众乐于接受、体现铜陵特色的民心工程。
(四)及时筹措资金。在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基础上,市级安排老旧小区专项资金5000万元,由市级财政负责筹集,用于对县区整治改造项目奖补。其中枞阳县政府实施的沿湖小区(含蒲城综合楼排污改造)、向阳综合楼(含变电小区、连城商住楼)整治改造工程,由市级全额配套整治资金;铜官区杨家山村、狮子山老城区(含顺凤家园)、新苑小区(1—3期)整治工程和郊区永平小区、阳光花园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市、区两级按7:3比例分摊整治费用;义安区政府实施的观湖西苑(含伯乐花园、观湖西区)、齐仙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市、区两级按3:7比例分摊整治费用。县区政府要加强合同及工程造价管理,确保工作总价控制在限额内,超过限额部分由县区政府全额承担。县区政府要保障县区整治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资金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建设资金用到实处。
(五)提升整治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省民生工程要求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严格审核设计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整治改造工程开展检查、指导、协调。县区政府要根据居民实际生活需求,优化方案设计,确保以较小的投入取得最优的效果;通过项目跟踪审计和委托第三方巡检机构等方式,强化建设程序和建设标准的监督管理,严格组织竣工验收;严格日常监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房屋住用安全;要建立项目意见征询、来信来访接待、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进度督促等工作制度;要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各项资料,尤其是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各项基础数据资料和音像资料;要层层分解管理责任,逐项落实责任到人。
附件:2019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计划安排表
2019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计划安排表
单位:户、万平方米、万元
序号 |
项目小区 名 称 |
地址 | 建成时间 | 户数 |
占地 面积 |
建筑 面积 |
主要整治改造内容 |
投资 估算 |
资金分 摊比例 |
备 注 |
2019年共计9个小区 | 8100 | 57.91 | 67.32 | 7200 | ||||||
铜官区合计3个小区 | 5417 | 38.86 | 44.71 | 3500 | ||||||
1 | 杨家山村 | 朝阳社区 | 上世纪80、90年代 | 1301 | 7.5 | 9.02 | 部分外墙立面整治(建筑节能改造),雨污分流,楼道及扶手整治,道路整治,绿化提升,架空线缆整治,增设停车位,增设照明、监控、休闲设施。根据居民意愿增设电梯。 | 1500 |
市、区 7:3 |
含部分加装电梯补贴 |
2 | 狮子山老城区一组团(含顺凤家园) | 狮子山社区 | 上世纪70—90年代 | 2705 | 17.24 | 20.69 | 雨污分流,楼道及扶手整治,道路整治,绿化提升,增设停车位,增设照明、监控、休闲设施等。 | 1200 | ||
3 | 新苑小区(1—3期) | 官塘社区 | 2000年 | 1411 | 14.12 | 15 | 雨污分流,楼道及扶手整治,道路整治,绿化提升,增设停车位,增设照明、监控、休闲设施,根据居民意愿增设电梯。 | 800 | 含部分加装电梯补贴 | |
序号 |
项目小区 名 称 |
地址 | 建成时间 | 户数 |
占地 面积 |
建筑 面积 |
主要整治改造内容 |
投资 估算 |
资金分 摊比例 |
备 注 |
义安区合计2个小区 | 1690 | 10.5 | 13.3 | 2200 | ||||||
1 | 观湖西苑(含伯乐花园、观湖西区) | 五松镇 | 上世纪90年代 | 1100 | 6.9 | 8.3 | 部分外墙整治,雨污分流,绿化提升,白蚁防治,增设停车位、休闲健身设施、楼道灯等。 | 1200 |
市、区 3:7 |
|
2 | 齐仙小区 | 五松镇 | 2000年 | 590 | 3.6 | 5 | 部分外墙整治,雨污分流,绿化提升,白蚁防治,增设停车位、休闲健身设施、楼道灯等。根据居民意愿增设电梯。 | 1000 | 含部分加装电梯补贴 | |
郊区合计2个小区 | 479 | 4.72 | 4.71 | 850 | ||||||
1 | 永平小区 | 澜溪社区 | 1999年 | 199 | 2.2 | 2.19 | 区间道路、雨污分流、亮化、绿化、屋面防水、立面整治、杆线整治。 | 350 |
市、区 7:3 |
|
2 | 阳光花园小区 | 老洲镇 | 2000年 | 280 | 2.52 | 2.52 | 区间道路、雨污分流、亮化、绿化立面整治、店招整治。 | 500 | ||
枞阳县合计2个小区 | 514 | 3.83 | 4.6 | 650 | ||||||
1 | 沿湖小区(含蒲城综合楼排污改造) | 枞阳镇 | 1999年 | 276 | 2 | 2.4 | 部分屋面防水、墙面维修,雨污分流,绿化、亮化、配套基础设施,公共维修等。 | 300 |
市级 100% |
|
2 | 向阳综合楼(含变电小区、连城商住楼) | 枞阳镇 | 1998年 | 238 | 1.83 | 2.2 | 部分屋面防水、墙面维修,雨污分流,绿化、亮化、配套基础设施,公共维修等。 | 350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