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陵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推进力度,高标准完成2018年棚户区改造任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建保函〔2017〕49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棚户区2018—2020年改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建保〔2017〕17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我市棚户区改造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抢抓国家和省新一轮三年棚户区改造政策机遇,将棚户区改造与“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城市规划实施相结合、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结合、与城市双修相结合、与安置房建设相结合,坚持货币化(房票)和实物安置并举,优先改造影响城镇居民居住安全的危旧房、规划建设区中的城中村、影响生态环境的棚户区,集中力量成片推进,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面貌、提高土地经营水平、推动城市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棚户区改造计划
2018年计划改造棚户区项目62个,共计10000户。其中滚
动实施项目9个,合计886户。具体为:枞阳县改造项目14个,不少于2500户;铜官区改造项目21个,不少于3500户;义安区改造项目8个,不少于2000户;郊区改造项目13个,不少于1000户;铜陵经开区改造项目6个,不少于1000户。(详见附件1、2)
(二)安置房建设计划
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除继续实行货币化(房票)安置外,计划建设安置房项目6个(新建3个、在建3个),同时统筹调配已建存量安置房和保障房房源。具体为:
1.联盟11队安置房(新建),由市建投公司负责于8月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8月底前竣工交付。
2.西湖北片安置房(新建),由市建投公司负责于8月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8月底前竣工交付。
3.滨江一号院安置房(新建),由铜官区政府负责于3月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9月底前竣工交付。
4.钟鸣镇安置房(在建),由义安区政府负责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3月底前竣工交付。
5.金御华府安置房(在建),由郊区政府负责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3月底前竣工交付。
6.福安家园安置房(在建),由义安区政府负责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3月底前竣工交付。
上述安置房建设进度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市国土局会同市征收办、市建投公司全面梳理已建安置房和保障房房源,于3月底前明确用于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安置的房源地点、数量、户型、安置范围等,同步核定房源价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任政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铜陵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具体负责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强力组织落实。
(二)积极筹措资金。除上级补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改造外,铜官区、郊区项目改造由市级财政按照每户3万元标准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两区向市建投公司借款;枞阳县、义安区、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项目改造仍按原体制自行筹措资金。市建投公司、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积极争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PSL项目贷款;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应及时出具有关手续、提供有关资料,协同做好项目申贷工作。市财政局、市国土局要结合棚户区改造项目,积极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用于项目改造。棚户区改造资金统一纳入改造地块土地出让成本。
(三)加快征收拆违。加强棚户区改造征收现场监管,50户以上成片棚户区均应安装高清探头,适时掌握搬迁、拆除进展,做到“搬一片、拆一片,拆一片、清一片”,确保安全、文明拆除。创新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方法,50户以上成片棚户区应当在棚户区居民中选出有影响力的5至7人组成居民自治改造委员会,及时宣传征收政策、监督补偿方案实施、收集居民意见、居间沟通协调、调节矛盾纠纷。具备条件的棚户区,应当在居民中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居民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先锋带动作用。及时处理棚户区改造征收疑难问题,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户,由辖区政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补偿安置措施,报市征收办备案。尽快修订违法建设认定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修订完善后报市政府印发。铜官区政府会同郊区政府制定宝山等成片违建区拆违方案,尽快启动拆违工作,确保年内完成拆违任务。
(四)强化协调调度。建立“周调度、月排名、季通报、年总评”机制,实行会议决定事项“交办单、会商单、督办单”制度。原则上市委主要负责人季度带队开展项目观摩点评会,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常务副市长每月召开推进会、分管副市长每半月召开调度会,指挥部办公室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并由指挥部办公室以“三单”形式跟进落实。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应建立相应调度机制,及时解决具体问题,高效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五)广泛宣传引导。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住建委、市征收办、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以及“一报两台”等媒体单位配合,拟定棚户区改造工作宣传方案,有针对性开展棚改项目启动季、全力推进季、集中攻坚季、成果展示季专题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开设专栏、专题报道、一线访谈等形式,及时报道棚改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努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深度的新闻力作。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大现场宣传力度,通过广播、设立宣传点、入户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和意义,充分调动居民自治改造委员会积极性,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严格考核兑现。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是责任主体,市直有关部门承担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等责任,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征收办按照考核办法开展检查考核。建立单位、个人缴纳风险保证金制度。其中,铜官区政府按100万元,其他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按50万元的标准,缴纳风险保证金;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按10000元、8000元标准缴纳风险保证金,市直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按照5000元、4000元标准缴纳风险保证金。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考核兑现,考核兑现资金由市财政局筹措;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可参照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将一定比例的单位考核兑现奖金用于奖励辖区内棚改工作人员。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没收风险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在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管理、分配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铜陵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表
2.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点(房源)建设任务分解表
铜陵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棚户区(城中村)名称 | 项目坐落(四至范围) |
责任 主体 |
开工数 | 安置类型 |
主要安置 方 式 |
安置地块 | 形象进度要求 | 备 注 | |
货币化 安置 |
实物 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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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00 | 6161 | 3839 | |||||||
一、滚动实施项目 | 886 | 886 | 0 | |||||||
1 | 联盟11队三期 | 东至天山大道、南至植物园、西至谢垅路、北至何村路区域 | 铜官区 | 150 | 15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联盟11队安置点 | 5月底前完成安置点建设区域搬迁拆除 | ||
2 | 小杨村 | 东至铜官大道、南至老火车站货场、西至铁路线、北至翠湖一路区域 | 铜官区 | 100 | 10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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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鹞山棚户区三期 | 东至新光路、南至金山中路、西至一品江山、北至长江二路区域 | 铜官区 | 100 | 10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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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厂新村二期 | 东至金岭道、南至金川路、西至迎江花园、北至机厂三路区域 | 铜官区 | 60 | 6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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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铜山10、11队城中村二期 | 东至金御华府、南至惠溪河、西至金岭道、北至金川路区域 | 郊 区 | 80 | 8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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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通镇黎明城中村中徐二期 | 东至规划路、南至龙岗村、西至旗山山体、北至墩上徐村区域 | 郊 区 | 110 | 11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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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棚户区(城中村)名称 | 项目坐落(四至范围) |
责任 主体 |
开工数 | 安置类型 |
主要安置 方 式 |
安置地块 | 形象进度要求 | 备 注 | |
货币化 安置 |
实物 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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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谢垅兰城中村二期 | 东至天山大道、南至翠湖一路、西至谢垅变电所、北至铜芜铁路区域 | 经开区 | 76 | 76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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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码头三期 | 东至二大街、南抵长河、西至长河、北至看守所和老县委区域 | 枞阳县 | 150 | 15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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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邮政局老宿舍片区二期 | 东抵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南至喜上喜宾馆、西抵县邮政局和行政执法局、北至金坛新村区域 | 枞阳县 | 60 | 6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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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项目 | 9114 | 5275 | 3839 | |||||||
铜官区小计 | 3090 | 1139 | 1951 | |||||||
10 | 宝山棚户区 | 东至铜官山铜矿采矿区、南至郊区宝山村、西至罗家村山庄、北至宝山路 | 铜官区 | 300 | 100 | 20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以行政区划为界,全面启动 | |
11 | 车口片棚户区(一、二地块) | 地块一:东至新湖家园、南至太平湖路、西至天山大道、北至翠湖一路区域;地块二:东至市第19中学、南至翠湖一路、西至天山大道、北至翠湖二路区域 | 铜官区 | 160 | 140 | 2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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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昆仑地块棚户区 | 东至陵江大道、南至翠湖一路、西至木鱼山大道、北至翠湖二路区域 | 铜官区 | 100 | 80 | 2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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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棚户区(城中村)名称 | 项目坐落(四至范围) |
责任 主体 |
开工数 | 安置类型 |
主要安置 方 式 |
安置地块 | 形象进度要求 | 备 注 | |
货币化 安置 |
实物 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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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鱼头地块棚户区 | 东至陵江大道立交、南至铁路线、西至铜都大道、北至翠湖一路区域 | 铜官区 | 50 | 25 | 25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西湖北片安置点 | 6月底前全面完成 | |
14 | 车站新村 | 东至铜官大道、南至育才路口、西至铁路线、北至老火车站货场区域 | 铜官区 | 350 | 250 | 10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五松五组安置点、东方银座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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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滨江社区危改 | 跃进新村10、14、16、18栋;跃进东村17-19;46;52-54栋 | 铜官区 | 200 | 100 | 10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跃进东西村安置点、滨江一号院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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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西湖镇横塘城中村 | 东至红星河、南至新华山安置点、西北邻联复村区域 | 铜官区 | 700 | 700 | 实物安置 | 西湖北片安置点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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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西湖镇联复城中村 | 东至双朱路、南至横塘村、西至陵江大道、北至石山村区域 | 铜官区 | 100 | 100 | 实物安置 | 西湖北片安置点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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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西湖镇石山城中村 | 东至双朱路、南至联复村、西至陵江大道、北至新圩村区域 | 铜官区 | 100 | 100 | 实物安置 | 西湖北片安置点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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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西湖镇新圩城中村 | 东至双朱路、南到石山村、西至陵江大道、北至西湖北路区域 | 铜官区 | 110 | 110 | 实物安置 | 西湖北片安置点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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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西湖镇青山城中村 | 东南邻大青山、西至青山大道、北至纬三路区域 | 铜官区 | 300 | 300 | 实物安置 | 西湖北片安置点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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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西湖镇长龙城中村 | 东至铁路线、南至金家湾、西至经三路、北至纬四路区域 | 铜官区 | 100 | 100 | 实物安置 | 西湖北片安置点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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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棚户区(城中村)名称 | 项目坐落(四至范围) |
责任 主体 |
开工数 | 安置类型 |
主要安置 方 式 |
安置地块 | 形象进度要求 | 备 注 | |
货币化 安置 |
实物 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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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金山社区危改 | 文化新村14-15栋、光明新村2-3栋、文化东村7、10栋 | 铜官区 | 80 | 70 | 1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滨江一号院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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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横港社区棚户区(含沿江新村19-21栋等) | 东至滨江大道、西至长江大堤、南至沿江新村小区、北至皖能公司区域 | 铜官区 | 86 | 35 | 51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滨江花园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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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长石路沿线 | 东至长石路、南、西至铜矿大洼地、北至友好新村4栋 | 铜官区 | 60 | 6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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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阳光社区危改 | 商南新村50-51;53栋 | 铜官区 | 30 | 15 | 15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杨村安置点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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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零星棚户区(石城村等) | 铜官区规划区内 | 铜官区 | 264 | 264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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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小计 | 2000 | 600 | 1400 | |||||||
27 | 东部城区老芜铜路北侧棚户区 | 东至金旭路、南至铜芜路、西至滨河路、北至钟鸣路 | 义安区 | 350 | 100 | 25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临津苑 |
6月底前完成70% 11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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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金山西棚户区 | 东至顺安河、小金山,南至芜铜路、西至规划路、北至钟鸣路 | 义安区 | 350 | 100 | 25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宁和苑 |
6月底前完成70% 11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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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福安家园安置点棚户区 | 东至湖东路、南至山城水岸、西至滨湖路、北至铜胥路区域 | 义安区 | 300 | 300 | 实物安置 | 福安家园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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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金桥园区棚户区 | 东至站前路、南至S320道、西至顺安镇、北至东联乡区域 | 义安区 | 250 | 100 | 15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清泉画苑、新河家园 |
6月底前完成70% 11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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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棚户区(城中村)名称 | 项目坐落(四至范围) |
责任 主体 |
开工数 | 安置类型 |
主要安置 方 式 |
安置地块 | 形象进度要求 | 备 注 | |
货币化 安置 |
实物 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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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春蕾路西侧二期棚户区 | 东至春蕾路、南至皖江水木清华、西至井湖大道、北至铜胥路区域 | 义安区 | 200 | 100 | 10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水木清华 |
6月底前完成70% 11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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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钟鸣镇安置点棚户区 | 东至清泉路、南至沿江快道、西至双语学校、北至金桥大道区域 | 义安区 | 200 | 200 | 实物安置 | 清泉画苑 |
6月底前完成70% 11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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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农业循环园棚户区 | 东至顺牌路、南、西至城山路、北至沿河路 | 义安区 | 200 | 100 | 10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东正苑 |
6月底前完成70% 11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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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义安区零星棚户区 | 义安区规划区内 | 义安区 | 150 | 100 | 5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福安家园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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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小计 | 810 | 790 | 20 | |||||||
35 | 812队棚户区 | 东至浩润汽贸城、南至淮河大道与铜都大道交叉口、西至淮河大道、北至隆门路区域 | 郊 区 | 200 | 20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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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大通新建城中村交通组、河湾组 | 东至五贵桥、南至磨形山、西至沿新大道、北至毛竹林区域 | 郊 区 | 120 | 12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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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大通何垅城中村 | 东至沿新大道、南至民主村、西至铜都大道,北至田子湖路 | 郊 区 | 90 | 9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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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郊区宝山棚户区 | 东至铜官山铜矿采矿区、南至宝山、西至郊区私营工业园、北至铜官区宝山村 | 郊 区 | 70 | 7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以行政区划为界, 全面启动 | ||
序号 | 棚户区(城中村)名称 | 项目坐落(四至范围) |
责任 主体 |
开工数 | 安置类型 |
主要安置 方 式 |
安置地块 | 形象进度要求 | 备 注 | |
货币化 安置 |
实物 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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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大通镇福光城中村鲁村组 | 东至沿新大道、南至佘村,西至寺门口、北至海螺矿山分厂皮带廊区域 | 郊 区 | 60 | 6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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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大通镇新建城中村徐畈组 | 东至沿新大道、南至铜青公路、西至铜青路中线、北至上峰皮带廊区域 | 郊 区 | 60 | 6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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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铜山2队剩余棚户区 | 东至南门换乘中心、南至隆门路,西至淮河南路、北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区域 | 郊 区 | 40 | 4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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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大通镇福光城中村光明组 | 东至沿新大道,南、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海螺矿山分厂皮带廊区域 | 郊 区 | 30 | 3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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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大通共和街棚户区 | 东至长江叉江、南至通河江鲜馆、西至老街主街、北至池塘湖区域 | 郊 区 | 20 | 2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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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桥南长江社区棚户区 | 东至铁路线、南至佘家圩、西至滨江大道、北至华路沥青站 | 郊 区 | 20 | 2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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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零星棚户区(建华东村水塘周边、横港水源地、铜山6组等) | 郊区规划区内 | 郊 区 | 100 | 80 | 20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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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小计 | 经开区 | 924 | 456 | 468 | ||||||
序号 | 棚户区(城中村)名称 | 项目坐落(四至范围) |
责任 主体 |
开工数 | 安置类型 |
主要安置 方 式 |
安置地块 | 形象进度要求 | 备 注 | |
货币化 安置 |
实物 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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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双桥城中村(刘咀组、刘东组、刘西组、山底组等组) | 东至石城大道、南至西湖三路、西至黄山大道、北至朱永路 | 经开区 | 409 | 200 | 209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6月底前完成70% 11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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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查壬城中村(凤心组、木桥组、桥上组等组) | 东至西湖大沟、南至西湖二路、西至新城大道、北至朱永路 | 经开区 | 224 | 112 | 112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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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建立城中村 | 东至泰山大道、南至西湖三路、西至五松山大道、北至朱永路 | 经开区 | 192 | 95 | 97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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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齐潭城中村三期 |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西湖三路、西至黄山大道、北至规划道路 | 经开区 | 14 | 7 | 7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
50 | 零星棚户区 | 经开区规划区内 | 经开区 | 85 | 42 | 43 | 货币化或实物安置 |
6月底前完成70% 12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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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小计 | 2290 | 2290 | ||||||||
51 | 县正大街棚户区(五七圩泵站至小闸段) | 东至长河小闸、南、西临长河、北抵五七圩和正大街 | 枞阳县 | 280 | 28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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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县老庄片区城中村改造 | 东至旗山路、南至连城路、西至石岭社区地界、北至渡江路区域 | 枞阳县 | 248 | 248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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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县旗山片区城中村改造 | 东至东湖路、南至银塘路、西至旗山路、北至渡江路区域 | 枞阳县 | 550 | 55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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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棚户区(城中村)名称 | 项目坐落(四至范围) |
责任 主体 |
开工数 | 安置类型 |
主要安置 方 式 |
安置地块 | 形象进度要求 | 备 注 | |
货币化 安置 |
实物 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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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县老保险公司棚户区 | 东抵渡江路、南抵县建材经营部、西抵枞阳二中、北抵县老建行办公楼区域 | 枞阳县 | 30 | 3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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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县环羹脍赛湖周边城中村改造 | 东抵规划路、南至银塘东路、西至东湖路、北抵长安路 | 枞阳县 | 512 | 512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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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县桥港工业园城中村 | 东至后埂组、南至齐心组、西至林咀组、北至亨堂组 | 枞阳县 | 60 | 6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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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县石岭(朝阳组)城中村 | 东至县地税局、南抵连城路、西抵石岭居委会、北至渡江路区域 | 枞阳县 | 50 | 5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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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县沿河、长安城中村殷桥牛庄组 | 东至茶园农户房屋、南至县农机校,西至红旗圩,北至殷桥组农户房屋区域 | 枞阳县 | 130 | 13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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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县石岭城中村(莲花组) | 东至九云山庄、南抵连城路十字路口、西至县公路局、北至渡江路区域 | 枞阳县 | 70 | 7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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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县古塘城中村(新桥、桐山组) | 东至党校南路、南至新桥组、西抵滨江现代城、北至银塘东路区域 | 枞阳县 | 40 | 4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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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县横埠镇左山、范潭城中村 | 东抵周潭吴桥村、南至新庄村、西至官塘村和雨亭村、北至周潭澄英村区域 | 枞阳县 | 70 | 7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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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县连城城中村(团结圩南岸) | 东抵莲湖闸、南抵长河、西至安庆郊区、北至团结圩田区域 | 枞阳县 | 250 | 250 | 货币化 |
6月底前完成70% 10月底全面完成 |
附件2
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点(房源)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安置点名称 | 责任主体 | 形象进度要求 | 完成时限 |
一、续建项目3个 | ||||
1 | 福安家园安置点 | 义安区 | 主体完工 | 12月底前 |
2 | 钟鸣镇安置点 | |||
3 | 金御华府安置点 | 郊 区 | 12月底前 | |
二、新建项目3个 | ||||
4 | 联盟11队安置点 | 市建投公司 | 项目开工 | 8月底前 |
5 | 西湖北片安置点 | 8月底前 | ||
6 | 滨江一号院安置点 | 铜官区 | 3月底前 | |
三、存量房源盘活 | ||||
7 | 存量安置房 | 市国土局 | 明确房源地点、数量、户型、安置范围等,核定房源价格 | 3月底前 |
8 | 存量保障房 | 市建投公司 | 明确房源地点、数量、户型等,核定房源价格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