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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征地拆迁,开发商和政府有什么区别?

时间:2019-12-16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经济飞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出现质的转变,民众的生活水平也由解决温饱转变成要求高质量生活水平,各类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面对这种飞速发展不断变化的情形,法律也不断的修订完善,我们今天要讲的是开发商的商业开发和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的征收有什么不同,以供大家参考。

同样是征地拆迁,开发商和政府有什么区别?

 

两者区别

最容易简单区分的就是征收主体不同,以公共名义的征收,征收主体必须是政府单位并且市县级政府,其他都没有征收资格,像很多地区碰到的违法征收以镇政府,甚至村委会、拆迁办、街道办为名的征收都是违法的。

刚才已经说过两种所实现目的不同,政府征收必须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比如对危房区改造、基础设施的完善、修路、国防、外交、能源、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获得征收批准后,被征收土地管辖内的市县级政府开始实施征收,征收前将此次征收的文号、征收的目的、范围、补偿标准等相关信息,在被征收范围内进行张贴公告,被征收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办征收补偿登记,市县级土地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方案,开始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

同样是征地拆迁,开发商和政府有什么区别?

 

相比政府征收而言,开发商在征收之前应当持有年度计划和地区需要提交的资料等,向当地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并且填写用地申请表,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交建设单位的合法证明、此次征收项目的报告、土地主管部门的预审报告、项目的建设规划汇总、项目平面图、所占耕地的补充耕地该案、低价评估报告等材料。

很多人关心政府征收和开发商征收补偿一样吗?严格来讲开发商是不能征收,所有的征收都是政府行为,不管是谁主导的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可以,一般而言开发商的商业征收会比政府以公共名义的征收补偿要高一些。

作为直接利害人我们应该明白此次征收的主体是谁,是因为什么项目拆迁,这是很重要的,在我们接待咨询时,问及是谁征收因为什么征收时很多咨询者都答不上来,这就好比上了战场打了半天,不知道对手是谁,如果是政府因为公共利益的征收,那么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强制性,基本不能抵挡拆迁的脚步,应当积极配合争取合理补偿,如果是开发商的征收,不具备强制性,如果补偿不合理,那么我们可以不同意拆迁。

同样是征地拆迁,开发商和政府有什么区别?

 

现实中不排除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进行的商业开发,我们要清清楚楚的明白哪些情况才属于公共利益,虽然现有法律并没有明确公共利益,但是在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了公共利益形式,当然我们区分是否是公共利益时,不能单单只看表明,因为因为拆迁方和征收部门跟被征收人宣传的建筑项目和实际上的建设项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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