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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审批文件的征收,除了犯法还有可能在犯罪

时间:2020-03-13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根据法律规定,不管是征地还是拆迁都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一步步走完才可以,其中用地项目审批就显得十分重要,很多地方没有经过审批就私自征收,对不懂法不懂征拆程序的百姓来说浑然不知,审批文件是程序中的基础步骤,如果征收项目没有得到审批认可,之后所做的任何工作都是得不到保障。

对于没有经过审批就私自占用土地的,不但涉嫌违法,还有可能犯罪,法律不仅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这么重要的审批文件征收方没有?我想这不用多说,违法用地老百姓是直接受影响的,为了帮助农民朋友减少损失,我们拆迁律师简单总结了一些案件中没有审批文件就进行征收的相关表现。

第一种情况就是没有获得征收审批的或者征收面积大于审批面积的,也叫少批多占行为,为了防止这种行为,我们一定要仔细审查审批文件中的征收面积和实际的征收面积是否一样,很多第一次碰见征收的朋友大多都不懂得这个套路,甚至对方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也不会主动要求征收方出示,这是征拆当中常见违法行为比较明显的情况之一。

第二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如同拆迁许可证一样,征收批文并不代表审批通过后永远有效,想什么时候征收就什么时候征收,征收批文也是有一定的期限,如果说用10年前的征收批文征收现在的土地肯定是不行的,法律规定了“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2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其他法律也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是两年。

最后一种情况不如前两种那么明显,但是不代表没有违法行为,虽然征收方手持审批文件,但是审批机关不正确,或者说征收方手持的审批文件是没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审批的,那么这种情况和没有审批是一样的,根据法律规定,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将由国务院审批,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看到这里我们明白,征收土地的审批只有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才可以,像法律规定的对土地征收面积较大的都需要经过国务院审批后才可以,也只有国务院有审批权限,那么我们现实案例中就会出现对基本农田或者其他土地征收面积较大的,审批机关却是省级政府。

可以说对征收审批文件的审查在征收前期就可以了解到对方是否违法征收,如果你想要得到这些审批文件,可以通过信息公开解决,如果你不知道如何申请这些信息公开,可以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协助办理。

我们拆迁律师提醒广大的农民朋友,遇到征收直接影响我们的生活水平,一定在征收来临之前就要提前准备,做到未雨绸缪,征地拆迁的程序繁多非常复杂,作为非专业人士一时间很难彻底弄清楚,我们建议不管是在哪个环节,什么时候,只要感觉不合理、有异议的就要第一时间通过相关程序提出,千万不要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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