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拆迁很多人立马想到拆迁暴发户、拆二代,这些印象的主要来源是拆迁带来的高额回报,合理的拆迁补偿确实改善了很多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前提是建立在合理合法的补偿之上,所有的拆迁户都是希望自己家的补偿越高越好,然而现实中对补偿的高低拆迁户并没有决定权,我们只看到一小部分拆迁户高额的补偿,没有看到大部分人背后寒酸的补偿。
在我们拆迁律师办案数十年里,发现很多拆迁户都能碰到这样的情况,一些拆迁程序或者所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等出现了明显不合理的情况,又或者明目张胆的违反了法律规定,实施违法行为的,本应该拆迁户占据理的,反而被拆迁方使用逼签或者其他手段到最后都不得不签字。
对于上述所说的情况,以下情况更是抹杀拆迁户的权益,你肯定听说过明明是自己家拆迁,自己不知道任何关于补偿的情况,更别提能见到补偿协议,村委会、街道办又或者其他人员私自帮拆迁户做主签订了补偿协议,此时怎能保证拆迁户的权益呢?
很多偏远地区确实就不存在人权,所有的事宜拆迁户根本没有决定的权利,不管你愿不愿意、知不知道,侵害权益的行为都不会停止,很多人认为如果对方出现明显违法行为或者补偿不合理的,我可以选择拒绝签字,那么拒绝签字可以换来合理补偿吗?
拒绝签字只是权宜之计 一直拖不能解决问题
无论是谁拆迁、因为什么项目拆迁,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对拆迁户给予合理合法的安置补偿,有的时候拆迁方也会通过瞒天过海的手段对拆迁过程进行干预,总体来讲,如果对拆迁户利益影响不大的,基本可以略过。
拒绝签字只是一时给拆迁户腾出时间寻求其他途径的帮助,让拆迁户有足够时间争取合理补偿,而并不是我们选择拒绝签字一直拖到底,一直拖并不是明智的选择,也不能解决问题,从我们很多案例中可以看出,一些选择一直拖着不签字的拆迁户,要么成为被断水断电的钉子户,要么被突击强拆,难道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被强拆后拆迁户失去了谈判的筹码,因为强拆事发的突然性,造成很多拆迁户都没有收集证据,这种情况下拆迁户的处境已经没有任何再掉落的余地,筹码已经没有,拆迁方不会主动和你谈判,拆迁户没有了住处,又没有补偿,此时只能被迫无奈选择主动找拆迁方协商,协商结果好的可能会得到少部分补偿,有的拆迁方拒绝协商谈判,此时的处境可想而知。
所以安置补偿协议不合理时,可以拒绝签字,拒绝签字的时间里,我们要尽快的寻找解决办法,或自己提起法律程序,或委托律师代理,总之,临时拒绝签字是为了给自己预留时间寻找解决方法,并不是企图通过一直拖得到合理补偿。
通过逼签的方式被迫签订协议的,拆迁户也不要担心,因为法律有明确规定这种逼签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视协议无效,不管在拆迁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我们一定要及时通过法律赋予我们的救济权利第一时间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