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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有房无户口还给补偿吗?

时间:2020-09-09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百姓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很多百姓不再通过农业谋生,而是选择走进城市务工,经过这种长期在外打拼的进化,越来越多的百姓被城市感化,选择在城市中买房定居,这样就造成农村房屋大量闲置。

农村房屋情况比较复杂,有的百姓在城市定居后将户口也一起迁出,有的只是定居,并没有迁出户口,现在随着大力发展农村的背景下,很多农村都面临拆迁,现在就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情况出现。

有房无户口有没有补偿

遇到拆迁后他们开始担忧户口不在是否还有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户口迁出集体的,将不再享有集体内的宅基地使用权,现有的房屋,不能再改建、扩建等行为,只有等待房屋自然毁坏后,集体收回宅基地。

所以这种情况,拆迁户只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自然遇到拆迁后,也只享有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再和本村其他村民一样享受安置补偿,要明白拆迁补偿和安置是分开的,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会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来计算。

因为户口已经迁出,可以认定不再是本村集体成员,自然也就不再享受本集体村民的待遇,如不再重划宅基地、不再提供安置房、不再缴纳社会保险,一句话只有房屋的价值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附于土地征收,房屋被当作地上附着物对待。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既有房屋的补偿,也有人口的安置补助。对房屋的补偿以评估价为标准,结合房屋成新,给予货币补偿;对人口的安置补助,即对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安置补助,往往表现为人均给予若干安置房面积,也可能是每户给予若干宅基地面积。

最后我们总结,农村有房即使没有户口仍然有补偿,这里的补偿只是房屋价值的补偿,比如房屋价值10万,拆迁户只有10万的货币补偿,不会再享有失地人员的安置补偿,安置补偿可以分为按人头提供安置房面积、社会保险等都不再享有。

每一户的情况都有所不同,具体的政策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不能一概而论,对即将要迁出户口的朋友,迁出前应当仔细考虑,毕竟现在农村的土地越来越值钱,如果您还有其他情况的,您可以通过留言、私信等咨询,我们会第一时间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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