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法律规定违建房屋遇到拆迁时没有补偿,恰恰在实际拆迁中就有很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无证的情况,无证房屋有没有补偿遇到拆迁应当如何应对成了拆迁户们最关心的话题。
一般无证房屋大多事发在农村造成无证的原因也是不同,大多数无证房屋的造成都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拆迁脚步也一直在前行,拆迁户们关心的无证房屋拆迁时有没有补偿的问题今天我们拆迁律师告诉你。
拆迁方将无证房屋全部一概而论定为违建不给补偿的是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行为。
了解违建房屋有没有补偿前应当知道什么样的房屋属于违建,简单概括的说违建房屋就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没有获得建设手续私自建设的房屋,一般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的,《城乡规划法》是在2008年开始实施的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建房都必须获得申请。
通过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2008年作为一个时间节点之后建房的都必须办理申请,否则私自建设的都是违建,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2008年之前建设的房屋即使没有建设手续的也不能被定为违建。
在过去的时间里村镇用房明确规定了宅基地的使用面积,并说明了建房申请由各地ZF根据地区情况制定面积,之后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面积,因此不管之前建设的房屋面积超过现在规定的多少只要后续没有进行扩建加建的都是合法的。
随即实施了《土地管理法》并且规定一户一宅的原则,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地方ZF规定的面积,换句话说村镇建房和土地管理条例公布后至土地管理法实施期间,宅基地面积超出ZF规定的可根据政策处理确权。
这里我们还是要注意2008年的时间节点,如果拆迁户的房屋是2008年以后新建、扩建、翻建的都需要办理申请手续,如果没有建设手续房屋肯定没有证件毫无疑问肯定是违建,遇到拆迁没有补偿或酌情少量补偿。
很多拆迁户房屋情况是建设在2008年之前,因为年久在2008年以后重新翻建这种情况应当怎么办呢?如果没有翻建手续私自翻建的将视为违建遇到拆迁没有补偿,拥有合法翻建手续的可正常补偿,所以2008年是非常值得关注的节点对房屋的任何改动都需要申请。
2008年之前建设的房屋之后没有任何扩建翻建行为无证或证件不全的是可以按照正常房屋进行补偿,这种房屋多数因为历史原因导致的,如果遇到拆迁就被简单的说成违建的拆迁户应当多注意了,拆迁方正在以违建的借口压低补偿。
我们拆迁律师近期也接到了很多关于“耕地上的房屋有没有补偿的问题”我们简单阐述,我们应当明白耕地只能用于农作物的耕种也是非常稀缺的资源,目前法律对耕地进行全面保护,不管是2008年之前建设的还是之后建设的,只要没有农转建等相关手续的都是违建,正常情况下耕地中禁止建设,除了一些特殊情况获得审批办理了转用手续的。
很多农村的养殖场都建在自己的耕地中,如果没有得到审批没有手续私自建设的毫无疑问是违建,遇到拆迁被补偿的概率很低或者补偿是很少的,所以在法律健全的当下不管我们作出什么行为都应当合理合法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