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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拆迁自己没在家,可以让别人代签补偿协议吗?

时间:2021-06-2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凡是征地拆迁就没有小事情因为涉及的利益巨大,为了保障拆迁进度的顺利进行双方实现共赢,安置补偿协议就是最好的约束也是对双方的一份基础保障,协议内容直接决定了双方在拆迁中的利益。

作为准拆迁户的你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亲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你知道协议可以代签吗?

很多拆迁户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因为经常会出现自己不在场需要代签的情况,今天我们拆迁律师针对协议代签的问题简单介绍。

安置补偿协议能不能代签?

答案是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以代签,一般情况下对于这种重大事情建议房屋所有人自己签字,如果实在无法到场签字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签,需要自己的家人、朋友或其他人代签的需要房屋所有人同意并且出具委托书,没有得到委托代签的是不被认可的。

什么是房屋所有人?简单来说证件中写的谁的名字谁就是房屋所有人,即便是自己家人没有得到所有人代理私自签字也是不被认可。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人因其他原因不能到场签字的可开授权委托书并公证委托他人代签,委托书中应当注明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详细信息,委托书应当说明委托人因事无法签字委托代签并详细说明权限,比如只限代签等。

不管谁签应当看清协议主体

不管是房屋所有人自己签字还是委托他人代签的,首先都要明白我们和谁签订的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根据法律规定市县ZF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工作,市县ZF确定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并实施拆迁补偿工作,房屋拆迁部门可以委托具体的实施单位承担房屋拆迁和补偿工作。

房屋拆迁部门对房屋具体实施拆迁的部门进行监督负责其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所以市县ZF、房屋拆迁部门以及被委托具体实施的单位都可以作为主体和拆迁户签订协议,被委托单位作为主体签订时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一般情况市县ZF作为协议主体和拆迁户签订。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有权批准征收的只有GWY或省、自治区直辖市ZF,根据法律程序批准后由市县ZF和国土部门组织实施征拆工作,所以市县ZF和国土部门作为协议主体和拆迁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实际中很多拆迁户遇到村委会拿着一张纸就让百姓签字或者协议中直接是村委作为主体,这种情况村委会已经越权,如果村委会要求拆迁户签字的,拆迁户必须要求村委会出具委托书,如果没有委托书的不管对方说啥都有权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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