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时代新世纪的见证者,我们身边所有的事物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在拆迁领域仍然存在大量有问题的房屋,这些房屋的最终命运都是被认定成违建,遇到拆迁时大多被当成压低补偿的借口,每天都有很多拆迁户咨询我们说“难道无证就代表违建吗”。
今天我们拆迁律师带大家了解一下哪些无证房屋拆迁不给补偿,哪些房屋应有补偿。
不予补偿的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欺骗或没有得到批准就私自占用土地的,将由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占用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我国有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对一些私自非法占用土地的或者在耕地上建设房屋的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这一类的房屋都必须依法拆除并且没有补偿。
下发拆迁公告后拆迁户仍然通过抢建、抢栽的行为造成没有证件的也不予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户不能在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变房屋用途等违法行为增加补偿,违反规定的拆除不补偿。
予以补偿的情况
刚才已经说过了很多无证不补偿的情况,我们生活中遇到的很多违建房屋都是没有补偿,拆迁律师再次提醒各位无证不代表违建,特别是农村地区房屋情况复杂,很多无证情况是因历史原因导致的,如果全部按照一刀切的处理办法我们只能理解为故意压低补偿。
很多农村房屋建设时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或建设时并没有完善的房屋管理制度,很明显过去的房屋已经不能适存当下,那么你能说这些房屋是不合法的吗?这类房屋就是因为历史原因导致的无证情况遇到拆迁照样有补偿。
很多农村房屋已经居住几代人虽然没有证件但是事实已经证明了其合法性,我国2008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这作为一个节点,也就是2008年之前建设的房屋没有证件也可以补偿,之后建设的如果没有证件的就代表违建不补偿。
无证房屋不代表就要拆除,对于一些虽然存在违法但是不危害公共安全没有违反规划可以通过改正消除影响的,这类房屋可以通过补办证件等方式变成合法房屋,遇到拆迁时没有变成合法房屋之前可根据情况补偿。
其实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遇到问题并不可怕我们要有思想转变,遇到问题后应当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上上策,很多拆迁方正是抓住拆迁户不会提起法律救济的把柄才会肆无忌惮的压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