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的不断修订引起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其中最惹人争议的莫过于规定中的一户一宅政策,规定中还明确指出了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等相关问题,出现了法律规定中的问题就应当依照法律解决。
现在的人民大多异国他乡在外务工,有的人家里一户多宅开始纠结,生怕自己在外时多余的房屋被收回了。
之前有很多网友评论说“为什么农村就要限制一户一宅,而城市的房屋可以无限买”,这个想法很多朋友都曾想过,对于为什么会这样我们不想多说,更多的原因是两种不同的土地性质决定的,城市房屋属于一件商品自然人们可以自由购买,而农村土地不同,多为集体分配使用的,一个自己花钱自愿购买一个集体分配免费使用自然政策不同。
随着城市里的空气不断恶化,很多退休的人选择到农村养老,开始在农村购买宅基地盖起房屋,农村建房相对于城市购买楼房成本低很多,况且使用面积大很多,这种情况法律也有明确规定,禁止城镇居民买卖宅基地,也就是说宅基地的买卖是有条件的,必须符合条件后购买的才是合法的。
购买宅基地时我们只需关注我们是否是本集体成员,也就是如果不是本村村民的是无法购买宅基地,即使购买了宅基地也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曾经网上出现过这样一种结论,对一些一户多宅的家庭,可以将家庭成员分成所需要的户数,再将宅基地和每个户口相对应,这样就遵守了一户一宅的政策,显然这样的行为是行不通的,我们可以想到的地方法律同样可以想得到,我国对户籍的管理十分完善,并不是网友想象的想如何分就如何分,是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可以,特别是村集体这一关就无法通过。
现在很多人通过努力务工在城市里购买了一套楼房,农村的房屋自然也就用不上,这种情况宅基地长期闲置是不是会被集体收回呢,我们在这里再次告知,这种情况不用过多担心,即使在城市里安家,常年不使用农村宅基地的也不会被收回,如果确定不再回农村的又想将宅基地变现的可以选择有偿退出,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村民一旦转让宅基地以后是无法再申请宅基地。
看到最后我们不难看出,一户一宅的政策是为了减少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通过政策将一些闲置、不合法的房屋合理利用,通过这样的政策既给不再需要宅基地的百姓补贴也满足了他人的用地需求。